違禁物品包括:
1各種武器彈藥和爆炸物品
2各種偽造貨幣和偽造的有價證券
3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任何物品
4各種烈性毒藥
5鴉片、嗎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他能夠使人成癮的麻醉藥品,精神藥物等
6帶有危險性病菌,蟲害及其他生物的動物,植物及其產品
7有礙人畜健康的和來自疫區的以及其他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或其他物品
海關的免稅標準根據2010年43號文: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
(關於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
壹、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
二、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