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統壹印制。有效期兩年,審批周期20個工作日左右。處理過程如下:
1.企業向當地(縣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申請通過後,企業向新聞出版廣電局提交申請材料;
3.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應當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4.企業等待通知;
5、批準的,為申請人頒發許可證;解釋不同意見並退回材料。
企業在申請廣播電視節目許可證時,應特別註意:應先增加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增加“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的相關範圍;需提供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3名專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原件。否則退回申請的可能性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