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類是指,通過常規管理足以保證其安全性、有效性的醫療器械。
第二類是指,對其安全性、有效性應當加以控制的醫療器械。
第三類是指,植入人體;用於支持、維護生命;對人體具有潛在危險,對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須嚴格控制的醫療器械。
壹類產品由市地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註冊。
二類產品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註冊。
三類產品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註冊。
法律依據: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第壹條為了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從事醫療器械的研制、生產、經營、使用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與醫療器械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與醫療器械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