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第14條“每輛獨立冷藏冷凍藥品運輸車或車廂內安裝的測溫終端數量不得少於2個,車廂容積超過20立方米的,每增加20立方米,至少增加1個測溫終端。如果面積小於20立方米,每個冰箱或培養箱應至少配備壹個測量終端。”
GSP第15、16條測點終端的安裝位置應考慮倉庫結構和出風口、門窗、暖氣片等因素的分布,防止安裝位置不合理影響環境溫濕度監測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