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註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同壹商標的嚴重行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否認╱駁斥╱散布謠言
假冒註冊商標是否屬於過失犯罪?
真相:沒有。
分析:
本罪主觀上具有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某商標是他人的註冊商標,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標。壹般情況下,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罪的行為人都具有營利目的,但根據刑法規定,“以營利為目的”並不是假冒註冊商標罪的構成要件,有些假冒商標的行為也可能是以損害他人註冊商標的聲譽為目的。無論動機或目的如何,都不會影響本罪的構成。如果是由於疏忽大意,即確實不知道自己使用的商標是他人的註冊商標,則不構成本罪,可以按壹般商標侵權處理。
提醒
假冒註冊商標取得擔保人的條件是什麽?
假冒註冊商標取得擔保人的條件是:
1,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
2、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采取取保候審不會發生社會危險性;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嬰兒,采取取保候審不會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