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日期標註到月是不允許的。生產日期GMP有明確要求: 第壹百八十六條應當建立編制藥品批號和確定生產日期的操作規程。每批藥品均應當編制唯壹的批號。除另有法定要求外,生產日期不得遲於產品成型或灌裝(封)前經最後混合的操作開始日期,不得以產品包裝日期作為生產日期。
藥品GMP是藥品生產管理和質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藥品生產過程中汙染、交叉汙染以及混淆、差錯等風險,確保持續穩定地生產出符合預定用途和註冊要求的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