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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的十六個陳列原則是什麽?

質量不合格藥品,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得陳列。二、零售藥品應嚴格按藥品的分類原則,按劑型或用途以及儲存要求進行陳列,擺放應做到:㈠藥品與非藥品必須分開,非藥品設專櫃陳列;㈡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擺放,分櫃陳列;㈢易串味的藥品與壹般藥品分開擺放;㈣藥品名稱相近容易混淆的藥品分開擺放;㈤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分櫃擺放,並有警示語,非處方藥的貨櫃上應有醒目的專有標識;㈥對要求低溫貯藏的藥品應陳列擺放具有可視條件的冷藏櫃中。三、危險品不應陳列,如因需要必須陳列時,只能陳列代用品或空包裝。四、中藥飲片裝鬥前應做質量復核,不得錯鬥、串鬥,防止混藥,鬥前應寫正名正字。五、陳列藥品的貨櫃及櫥窗應保持清潔和衛生,防止人為汙染藥品。六、藥品陳列整齊,美觀,類別標簽放置準確,字跡清晰。七、藥品陳列前,應按批號順序擺放,掌握先進先出的原則。至於首營藥品,就是第壹次賣這種藥品。或者是第壹次賣這個廠家、規格。妳應該從事藥店的吧,藥店的應該關註的是這幾個行話敏感詞:“首推”、“主導”、“高毛”、“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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