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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用藥品的三不原則

法律分析:“三不原則”:不能用手拿藥品;不能把鼻孔湊近容器口去聞藥品的氣味;不得品嘗任何藥品的味道.

節約原則:嚴格按實驗規定用量取用藥品.如果沒有說明用量,壹般取最少量,液體lmL~2mL,固體只要蓋滿試管的底部.

故答案為:不能用手拿藥品;不能把鼻孔湊近容器口去聞藥品的氣味;不得品嘗任何藥品的味道.

最少量;lmL~2mL;蓋滿試管的底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五條 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國藥品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與藥品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與藥品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

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配合國務院經濟綜合主管部門,執行國家制定的藥品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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