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為是生產者、供貨者提供的商品有瑕疵,經營者可以依法追償。
3、《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了十倍賠償。
法律依據:
壹、《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二是支持《關於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規定》第三條規定:"因食品、藥品質量發生爭議,購買者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是質量問題的食品、藥品而仍然購買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知假買假 "行為並不影響消費者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