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組織制定質量管理文件,並指導、監督文件的執行。
三、負責對供貨單位及其銷售人員資格證明的審核。
四、對采購藥品合法性的審核。
五、負責藥品的驗收,指導並監督藥品采購、儲存、陳列、銷售等環節的質量管理工作。
六、是負責藥品質量查詢及質量信息管理。
七、負責藥品質量投訴和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八、負責對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及處理。
九、負責假劣藥品的報告。
十、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
十壹、開展藥品質量管理教育和培訓。
十二、負責計算機系統操作權限的審核、控制及質量管理基礎數據的維護.
十三、負責組織計量器具的校準及檢定工作;
十四、指導並監督藥學服務工作;
十五、其他應當由質量管理部門或者質量管理人員履行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