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普唑侖國家管制的二類精神藥品,需要病人就醫由醫生開具證明方可用藥,不允許私自郵寄,壹經被查會造成販賣,構成販賣、制造毒品罪。
阿普唑侖為國家管制的二類精神藥品。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條的規定,如果行為人具有生產、管理、使用阿普唑侖的資質,卻將其摻加在其他藥品中,違反國家規定向吸食、註射毒品的人提供的,構成非法提供精神藥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