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是指保險公司承諾的理賠處理時效,是以妳上交所有資料的時間為準;
3.如果是指支付住院津貼的時間,則從住院時間開始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壹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損失程度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不確定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方式已經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