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消食品衛生許可責任。
2、取消市人民政府已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
(2)分配的職責
1.將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職責劃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將餐飲業、食堂等消費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劃給市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將制定衛生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等相關標準和規範的事務性工作,以及衛生行業科技成果鑒定工作逐步移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
4、衛生系統教育培訓的具體組織實施,以及行政審批、技術評估、電子政務、政務公開、檔案管理等事務性工作逐步移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
5、健康產業的業務咨詢、行業研究和統計分析、決策論證、資產項目評估等技術服務逐步向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傾斜。
(3)分配的職責
將市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調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統壹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4)強化責任
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加強醫療服務和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