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規定醫療保險報銷藥品目錄中的甲類和乙類藥品可以報銷。進當地醫保的甲類全報銷,乙類自費百分之二十,丙類自費。
甲類藥品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費用;乙類藥品先由參保人員現金自付壹定比例(如10%)的費用後,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費用。丙、丁類不在醫保藥品目錄內,全自費。
分類原則:臨床必需、成本低、能廣泛和穩定供應的才能歸納入甲、乙類範疇。
擴展資料:
參保人員應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並可自主決定在定點醫療機構購藥或持處方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除急診和急救外,參保人員在非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費用,不得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因此, 職工如患急病確實來不及到選定的醫院醫治,自己到附近的醫院診治,持有醫院急診證明,其醫藥費用,可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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