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寫數字是中國特有的數字書寫方式。用與數字發音相同的漢字來代替數字,以防止數字被篡改。據考證,大寫數字最早是武則天發明的,後經朱元璋改進。
無論是阿拉伯數字(1,2,3...)或中文小寫數字(1,2,3...),因為筆畫簡單,容易被塗改和篡改。所以壹般單據和商業金融票據上的數字都要用漢字大寫:壹、二、三、四、五、地、七、八、九、拾、百、千(“壹萬、壹百、壹萬億”的筆畫本身比較復雜,使用的機會很少,不需要用其他字代替)。
擴展數據:
漢字中的數字本來是不區分大小寫的。其實“大寫數字”是“小寫數字”的10的諧音。原來“大寫的數字”還有其他的含義,有的沿用至今,有的則在歷史的長河中被遺失和遺忘。
資本化規則
1,中文金額以字數為“元”,在“元”後,應寫“整”字(或“正”),在“角”後,可以不寫。
2.在漢語中,用文字表示的金額數前應標有“人民幣”字樣,用文字表示的金額數有“分”,在“分”後不應寫“整”(或“正”)字。
3.在中文中,應在大寫金額數之前標註“人民幣”字樣,並在大寫金額數之後立即填寫“人民幣”字樣,不得留空。若大寫金額數前未印“人民幣”字樣,應加“人民幣”字樣。賬單和結算憑證的“大寫金額”欄不得預印“千、百、萬、千、百、萬、萬、元、角、分”固定字樣。
百度百科-大寫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