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報銷比例門檻費以上至3000元報88%,3000-5000元報90%,5000-10000元報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內的報95%,其中乙類藥品按80%,貴重藥品按70%,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的按70%報銷。
法律依據:《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經辦規程(試行)》
第二十六條 異地就醫人員直接結算的住院醫療費,原則上執行就醫地規定的支付範圍及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醫療服務設施和診療項目範圍)。醫保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等執行參保地政策。
第二十七條 參保人員出院結算時,就醫地經辦機構將其住院費用明細信息轉換為全國統壹的大類費用信息,經國家、省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傳輸至參保地,參保地按照當地政策規定計算參保人員個人以及各項醫保基金應支付的金額,並將結果回傳至就醫地定點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