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異地就醫報銷比例標準如下:鄉鎮衛生院就醫,起付線為100元,報銷比例為90%;縣級定點醫院就醫,起付線為200元,報銷比例為82%;市級定點醫院就醫,起付線為500元,報銷比例為65%;省級定點醫院就醫,起付線為700元,報銷比例為55%;省外非定點醫院就醫,起付線為1000元,報銷比例為45%。
醫保的報銷範圍:
1、門診費用:包括掛號費、診療費、檢查費、藥品費等;
2、住院費用:包括床位費、治療費、手術費、藥品費、檢查費等;
3、特殊疾病費用:對於特殊疾病,醫保可能提供額外的報銷支持;
4、慢性病費用:慢性病患者的長期治療費用在壹定條件下可以報銷;
5、預防接種費用:部分疫苗接種費用可能納入醫保報銷範圍。
綜上所述,寧波市的異地就醫報銷比例需要根據具體醫保政策來確定,包括鄉鎮衛生院、縣級定點醫院、市級定點醫院、省級定點醫院和省外非定點醫院的起付線和報銷比例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