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維修人員沒有懸掛藥品近效期警示牌,填寫藥品近效期催促表,屬於質量責任事故。因為維護者違反了近期藥物管理制度。
2.如果維護者不僅掛了近效藥的警示牌,還填寫了近效期有效藥的催促表,但銷售部門通過主觀努力未能賣出,則屬於藥品的正常損耗。
3.在近效期內,維修工不僅掛上了近效藥的警示牌,填寫了有效藥的催促表,銷售部也未能及時銷售,屬於銷售部的質量責任事故。
不管是不是責任事故,過期藥品都要及時上報,轉移到不合格藥品區,並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