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補充《海牙鴉片公約》和《國際鴉片公約》的內容,更加嚴格地限制麻醉藥品的制造,於1931年7月3日在日內瓦簽署了《關於限制制造和管制麻醉藥品銷售的公約》。1931 165438+10月27日,遠東鴉片禁煙協議在曼谷簽署。
1936年6月26日,《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公約》在日內瓦簽署。《公約》首次將非法制造、改造、升級、調制、擁有、供應、兜售、分銷和購買麻醉品確定為國際犯罪,這是國際禁毒立法的重大突破。
1946麻醉藥品委員會舉行了第壹次會議,並簽署了壹項協議,對國際聯盟時期制定的《麻醉藥品特別條約》進行修正。1948 165438+10月,聯合國在法國巴黎召開會議,簽署了《巴黎公約》,規定將1931未列入公約的毒品置於國際管制之下。
擴展數據:
起初,海洛因被用作戒嗎啡癮的藥物,但後來發現它比嗎啡更具藥物依賴性,即更容易上癮。而且其成癮性是最常見、危害最大的阿片類藥物之壹,被認為是壹種以強迫性連續用藥、復發率高為特征的慢性復發性腦疾病,其機制極其復雜。
參考資料:
河北省公安廳-國際禁毒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