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點醫療機構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清單、住院清單及相關資料上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經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和年終決算的依據。醫保經辦機構預撥上月特殊疾病住院和門診統籌費用。
參保人員經鑒定患有特殊疾病的,應當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醫療費用直接入賬,即時結算。
擴展數據: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可以在繳費的次月報銷。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壹般可以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醫療保險,繳費半年或壹年後即可辦理。不同地區等待時間不同,具體安排以當地社保局通知為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其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