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攜帶固體藥品和不超過100毫升的液體藥品。液體藥品超過100毫升的,需要有醫生開具的證明。
另外,中國居民旅客可以免稅攜帶在境外和港、澳、臺地區獲取的總值不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入境。如果需要攜帶的藥物價值超過這個限額,則需要向海關申報並繳納相應的稅費。
此外,對於液體、凝膠及噴霧類藥物,如果有醫生處方或醫院證明,也可以獲得豁免。攜帶的液體藥物如果盛於容量不多於100毫升的容器內,並放在壹個不超過壹升、可重復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內,也可以通過安全檢查。
需要註意的是,在攜帶藥品入境時,需要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避免攜帶違禁藥品或過量藥品。建議在攜帶藥品前了解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相關規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