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乙類是指乙類藥品,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能力支付部分費用的藥物。使用這類藥品產生的費用先由參保人員自付壹定比例的費用後,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費用。
既作為處方藥又作為非處方藥的藥品,就是“雙跨”藥品。
某些藥作為處方藥時有多個適應證,有些適應證患者能夠自我診斷和自我藥療,在三限(適應癥、限劑量、限療程)的規定下,將此部分適應證作為非處方藥,可以安全地用於患者的小傷小病;而患者難以判斷的部分仍作為處方藥,於是就產生了雙跨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