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偏方大全网 - 藥品查詢 - 3.15是什麽節日

3.15是什麽節日

消費者權益日壹般指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每年的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擴展資料: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2、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3、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的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不購買任何壹種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壹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4、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5、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消費者應當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8、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消費者權益日

  • 上一篇:擺攤賣膏藥到底犯法嗎
  • 下一篇:切眉後如何消腫呢
  • copyright 2024偏方大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