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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化學用品有致人中毒?

苯乙烯易燃,為可疑致癌物,具刺激性。

對眼和上呼吸道粘膜有刺激和麻醉作用。急性中毒:高濃度時,立即引起眼及上呼吸道粘膜的刺激,出現眼痛、流淚、流涕、噴嚏、咽痛、咳嗽等,繼之頭痛、頭暈、惡心、嘔吐、全身乏力等;嚴重者可有眩暈、步態蹣跚。眼部受苯乙烯液體汙染時,可致灼傷。慢性影響:常見神經衰弱綜合征,有頭痛、乏力、惡心、食欲減退、腹脹、憂郁、健忘、指顫等。對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長期接觸有時引起阻塞性肺部病變。皮膚粗糙、皸裂和增厚。

丙酮易燃易爆,有毒

丙酮主要是對中樞神經系統的抑制、麻醉作用,高濃度接觸對個別人可能出現肝、腎和胰腺的損害。由於其毒性低,代謝解毒快,生產條件下急性中毒較為少見。急性中毒時可發生嘔吐、氣急、痙攣甚至昏迷。口服後,口唇、咽喉燒灼感,經數小時的潛伏期後可發生口幹、嘔吐、昏睡、酸中度和酮癥,甚至暫時性意識障礙。丙酮對人體的長期損害,表現為對眼的刺激癥狀如流淚、畏光和角膜上皮浸潤等,還可表現為眩暈、灼熱感,咽喉刺激、咳嗽等。

1、吸入:濃度在500ppm以下無影響,500~1000ppm之間會刺激鼻、喉,1000ppm時可致頭痛並有頭暈出現。2000~10000 ppm時可產生頭暈、醉感、倦睡、惡心和嘔吐,高濃度導致失去知覺、昏迷和死亡。

2、眼睛接觸;濃度在500ppm會產生刺激,1000ppm會有輕度、暫時性刺激。液體會產生中毒刺激。

3、皮膚刺激:液體會有輕度刺激,通過完好的皮膚吸收造成的危險很小。

口服;對喉和胃有刺激作用,服進大量會產生和吸入相同的癥狀。

4、皮膚接觸會導致幹燥、紅腫和皸裂,每天3小時吸入濃度為1000ppm的蒸氣,在7~15年會刺激工人鼻腔,使之眩暈、乏力。高濃度蒸氣會影響腎和肝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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