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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轉基因食品安全性 我是反方的 幫忙啊

近日,英國《獨立報》發布壹則轉基因食品疑有害健康的報道,該報道披露了轉基因食品巨頭孟山都公司的壹份秘密報告,報告顯示,轉基因食品餵養的老鼠出現器官變異和血液成份改變的現象。

由此,轉基因食品問題再起波瀾,其安全性受到人們廣泛關註,雖然下結論為時過早,但轉基因食品潛在的不確定因素依然存在。很多消費者都在觀望,轉基因食品,究竟吃還是不吃?

很多人不知道轉基因食品

記者在壹些超市采訪時發現,很多食用油都是用轉基因大豆煉制而成,而壹些消費者在選購時也沒有註意到自己選購的油就是轉基因油。壹位姓王的消費者告訴記者:“買油從來沒有註意是否是轉基因油,周圍的人也不大關心轉基因食品,既然能在超市出售,安全性應該通過質檢部門的許可了吧!”

記者發現年紀較大的消費者,多表示並沒有十分留意是否是轉基因油,但他們對於產品的價格比較敏感。壹名姓林的老先生表示,平常買油從來不註意是否是轉基因油,只要便宜就行。壹位售貨員疑惑地表示:“什麽是轉基因?也看不出這些油有什麽區別。”

對於普通老百姓而言,轉基因食品正走近我們的餐桌,轉基因大豆、轉基因玉米等等已經隨處可見,尤其是食用油,統計表明目前在超市銷售的色拉油大都是用國外轉基因大豆加工而成。作為消費主流的調和油,90%以上的配料都是采用了轉基因色拉油。有數據顯示,62.8%的人不知自己食用了轉基因產品。

吃不吃由市民自己決定

長期以來,關於轉基因食品是否會危害人類健康的爭議就壹直沒有停止過,但壹直也沒有最後定論,科學家也不能明確保證轉基因食品就是安全的。在此之前,許多權威媒體曾屢次建議公眾謹慎選擇轉基因食品。2002年3月12日《中國市場報》在第十壹版上刊登文章,題目是《技術存在缺欠,後果難以預料,轉基因別拿窮國做實驗》,以此告誡中國公眾謹慎選擇轉基因食品。

目前,國際上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普遍存在以下幾方面的懷疑:1、產生毒素或增加食品毒素含量,對腎臟和血液造成病變;2、引起人體過敏,造成不可預知的後果;3、營養成分減少等。所以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對轉基因食品持謹慎態度,比如壹些歐盟國家就嚴禁轉基因食品進入市場,或者禁止轉基因食品在市場上公開銷售。

記者就此問題隨機采訪了壹些消費者,受采訪者在了解轉基因食品相關知識後,對轉基因食品表達了各人的觀點態度。壹位姓浦的消費者表示:“如果自己知道某種食品是轉基因食品,則不會購買。因為轉基因食品是否對人體健康有害還沒有最終認定,要是最終有危害呢?或者說這個危害是日積月累發生的呢?絕對不當實驗轉基因食品安全的白老鼠。”另壹位姓王的小姐表示:“能不吃轉基因食品就不吃,因為有非轉基因的食品,為什麽還要吃轉基因的呢?”壹位姓馬的母親表示,盡量不會購買轉基因食品,在不知道的情況下,自己吃了就算了,但絕對不會讓寶寶吃。

對於轉基因食品,中國農業大學的壹位教授表示,市場上售賣的轉基因食品,還是經過國家相關質檢部門的檢測的,但非轉基因肯定更安全放心。吃不吃轉基因食品都由市民自己拿主意,比方說食用油,如果市民擔心,可改吃其他沒有註明轉基因成分的油,比如花生油、橄欖油、非轉基因菜籽油等,安全性會更高壹些,購買食品時,多註意看看產品包裝上的相關內容。

摘要:隨著生物技術的不斷進步,轉基因食品的種類和數量也不斷增加,有關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爭論備受關註。本文綜述了有關轉基因食品爭論的起因和焦點問題,介紹了各國政府對轉基因食品的態度及政策。

關鍵詞:轉基因食品;安全性

1轉基因生物的發展

利用基因工程手段,將某些生物的基因轉移到其它物種中去,改造它們的遺傳物質,使其在性狀、營養品質、消費品質等方面向人們所需要的目標轉變,這種以轉基因生物為食物或為原料加工生產的食品就是轉基因食品(geneticallymodifiedfood),也稱遺傳修飾(geneticallymodifie,GM)食品。轉基因食品包括植物源、動物源和微生物源食品。

自1994年Monsanto的下屬公司Calgene研制的轉基因作物耐存儲番茄獲準上市後,開創了轉基因食品商業化的先河。2005年是轉基因作物商業化的第10個年頭,在這壹年裏21個國家種植了4億公頃的生物技術作物。美國、阿根廷、巴西、加拿大和中國是全球主要的生物技術作物種植國。中國以種植330萬公頃的轉基因棉花而位居第5[1]。1997年,我國批準了第1個轉基因植物耐貯藏番茄的商品化生產,成為第3個將轉基因番茄投放市場的國家。1999年經國務院批準,科技部、財政部聯合啟動了“國家轉基因植物研究與產業化專項”,***資助課題116個。獲得自主知識產權基因26個,其中目的基因7個,獲得轉基因作物品種18個,新品系36個,申報國內發明專利201件,國外專利9件。使我國成為世界上主要的轉基因植物種植國家。

轉基因技術在提高經濟收益及改善人類健康方面有不可低估的潛力。利用轉基因技術可改良作物的農藝性狀,如抗蟲、抗病、抗逆境及抗除草劑等;還可以改善農作物品質,如提高蛋白質、維生素含量和改善營養結構等;有些轉基因作物被用作生物反應器,如生產生化藥品等。目前應用最廣的是轉基因抗除草劑作物如抗除草劑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等;其次是轉基因抗蟲作物,如抗蟲棉花、抗蟲玉米等。抗病及品質改良轉基因作物也已得到廣泛應用。

2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爭論的起因與延續

1998年8月,英國的Pusztai用轉雪花蓮凝集素(GNA)基因的馬鈴薯飼養大鼠,發現大鼠出現了器官生長異常、體重減輕等癥狀,免疫系統也遭到破壞。對於人類而言,類似結果會導致癌癥發病率和死亡率大幅上升。這壹實驗結果引起世界範圍對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質疑[2];1999年,美國康乃爾大學Losey等[3]報道,用拌有轉Bt基因抗蟲玉米花粉的馬利筋草餵養大斑蝶幼蟲,以餵正常花粉或不加花粉的作為對照組,4d後餵Bt花粉的幼蟲死亡率達44%。從而引發了“轉基因植物對生態環境是否安全”的爭議;2000年,美國Aventiscropscience公司生產的“星聯”轉基因玉米因可能導致部分人皮疹、腹瀉或呼吸系統的過敏反應,只準予作動物飼料,但檢測發現該轉基因玉米被混入加工食品中,從而引起全球300多種含玉米產品的回收潮[4]。此後,美國政府於2001年1月出臺了轉基因食品管理草案;2005年5月英國《獨立報》報道,Monsanto公司的研究表明食用了轉基因玉米的老鼠腎臟變小,血液的構成發生變化[5]。由於轉基因大豆在我國國內油料市場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由此引發了中國消費者對食用轉基因大豆油安全性的擔憂。

英國皇家學會組織了針對Pusztai博士結論的評審,於1999年做出其實驗存在6條缺陷的結論[6],如不能確定轉基因和非轉基因馬鈴薯的化學成分有差異,供試動物數量少,實驗設計不合理,統計方法不當,實驗結果無壹致性等。至於斑蝶事件也有科學的結論推翻了原來的報道[7]。任何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動物實驗觀察,都必須嚴格遵循實驗原則,例如實驗動物必須符合標準,必須有足夠大的群體,並嚴格采用生物統計學方法,以科學求證轉基因食品安全性數據。

但有關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爭論已被引燃,且愈演愈烈,引起了世界範圍的關註。受這些事件的影響,消費者對轉基因產品的接受程度也發生了變化,要求對轉基因食品具有知情選擇權。

3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爭論的焦點

傳統的育種方法是以基因突變和有性雜交為基礎,傳統的雜交僅限於自然界中自發的,經歷了千百年的種內或近緣種間的基因重組和交換。而利用基因重組技術,可以在短時間內將來源於任何生物甚至是人工合成的基因轉入生物體體內,生物種(類)之間的界限被完全打破,人們擔心出現的新組合和性狀在壹個新的遺傳背景中會產生壹些不可預期的結果。

3.1關鍵性營養成分是否發生改變

插入外源基因的目的是改變靶生物特定的營養成分構成,提高其營養價值,如富含β-胡蘿蔔素的“金稻”,不含芥子酸的卡那油菜等等。但是這種改變會不會朝著並不期望的方向發展,提高目的產物的同時降低了其它營養成分的含量,或者提高壹種新營養成分表達的同時也提高了某些有毒物質的表達量。再如由於外源基因的來源、導入位點的不同和隨機性,極有可能產生基因缺失、錯碼等突變,使所表達的蛋白質產物的性狀、數量及部位與期望不符。

轉基因產品與原食品在關鍵性營養成分上的差異可作為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評價指標之壹。關鍵性營養成分指主要營養成分和微量營養成分,包括脂肪、蛋白質、碳水化合物、礦物質、氨基酸、脂肪酸和維生素等。美國Monsanto公司有關人員對轉草甘麟抗性基因大豆與常規對照大豆種子之間的關鍵性營養成分進行了比較研究,結果並未發現兩者存在差異[8]。國內對轉生長激素基因鯉與普通鯉肌肉中粗蛋白質、粗脂肪、灰分,Ca、Mg、Zn、Fe含量以及氨基酸種類與含量進行了測定,結果表明外源基因的插入對營養成分和氨基酸含量未產生影響[9]。當然,這方面的研究還在深入進行中。

3.2外源性基因的安全性、穩定性

轉基因食品中的標記基因通常是壹類抗生素抗性基因,它用於基因工程操作中對轉基因外植體的最初選擇。人們食用轉基因植物食品後,其中的絕大部分DNA已降解,並在腸胃道中失活。極小部分(<0.1%)是否會有安全性問題?例如標記基因特別是抗生素抗性標記基因是否會轉移至腸道微生物或上皮細胞,從而產生抗生素抗性?就目前的研究來看,基因水平轉移(horizontalgenetransfer)的可能性非常小[10]。隨著技術的發展,現在已可將轉基因植物中的標記基因通過無選擇標記基因植物轉化系統[11]去除。到目前為止,凡是經過科學評價和政府部門嚴格審批獲準上市的轉基因食品都是安全的,全世界數億人食用後沒有出現1例轉基因食品中毒事故。

3.3過敏性、毒理性

轉基因食品的致敏性是壹個突出的問題。轉基因食品中含有新基因所表達的新蛋白,有些可能是致敏原,有些蛋白質在胃腸內消化後的片段也可能有致敏性。壹個典型的例子就是對巴西堅果過敏的人對轉巴西堅果基因後的大豆也產生了過敏[12]。因此轉基因食品致敏性評價研究日益受到人們的重視。目前對轉基因食品致敏性評價的重點是:(1)基因來源;(2)新引入蛋白質與已知致敏原的氨基酸序列的同源性;(3)新引入蛋白質與發生過敏個體血清IgE的免疫結合反應。國內外對轉基因食品致敏性評價方法的研究仍在進行之中,目前尚無權威性的評價方法。因此,在中國建立合適的轉基因食品致敏性評價程序和規範是當務之急。

毒理學研究主要通過動物實驗來完成。目前常用的實驗動物有大鼠、小鼠、鶴鶉、斑馬魚、奶牛和小雞等。通過微核實驗、精子畸變實驗、Ames實驗、急性毒性實驗、餵養實驗等進行轉基因食品毒理性分析。主要測定指標有體重、進食量、食物利用率、血紅細胞和白細胞數量、臟體比(包括肝體比、腎體比和脾體比等),以及血生化指標等[13]。轉基因魚毒理學實驗結果顯示,攝食轉“全魚”基因的鯉魚,對小鼠生長、血常規、血生化成分、組織病理、生殖機能,以及對子壹代的生長和發育等沒有顯著性影響[14]。

3.4轉基因品種與常規品種的安全性差異

研究認為,無論從創造基因變異還是從改造植物代謝的層面,基因工程育種與傳統育種都沒有本質區別,其基因安全性亦應無本質差異[15]。其區別只是技術和方法問題,應該說基因工程更科學更安全,更具有針對性。

4轉基因食品安全性評估的原則

安全性評估是壹項復雜、精細的綜合性工作。目前得到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世界衛生組織(WHO)以及多個國家認同的安全性評估原則是:實質等同原則(substantialequivalence)、個案分析原則(caseby-case)和逐步完善原則(step-by-step)等。所謂實質等同性是指如果通過檢測證明轉基因作物加工的食品及食品成分與目前市場上銷售食品的成分相同,則原則認為它們沒有差異,無需進壹步檢測。如果個別成分不同,則只需要對這些個別成分進行單獨的安全性檢測。OECD於1993年提出的“實質等同性”是評價食品安全性最有效的途徑[16],作為現代生物技術食品的安全性評價原則,“實質等同性”得到了FAO/WHO的認同。但Millstone等[17]堅持認為轉基因食品與現存食品在化學上的相似性並不足以證明它對人類是安全的。應當以其他方法如毒理學、免疫學等方法為補充,通過更有效的評估系統,提供更有說服力的數據和結論。歐盟認為“實質性等同”本身不是壹種安全、營養學評價,僅是將壹種新食品與相似的傳統食品比較,認為它對轉基因食品安全性評價是有用的,但不是唯壹的。個案分析原則是:不同轉基因作物或轉基因食品,即使它們轉化的是同壹種外源基因,也必須逐個進行安全性審查。同壹種作物轉化不同的基因也同樣需要逐個進行審查。

逐步完善原則是指目前的安全性評估只能在目前設備條件和技術水平上進行,評估的結果隨著研究的深入和技術水平的提高,需要不斷的完善,逐步提高評估手段的有效性和準確性。

5各國政府對轉基因食品的相關政策

2001年1月,包括我國在內的113個國家(地區)在加拿大簽署聯合國《生物安全議定書》,明確規定消費者有對轉基因食品的知情權。轉基因產品越境轉移時,進口國可對其實施安全評價與標識管理。但由於受生物技術發展歷史、發展水平、經濟利益、公眾接受程度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各國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態度及政策。

5.1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模式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模式有以產品為基礎(product-based)的模式和以工藝過程為基礎(process-based)的模式。product-based模式以美國、加拿大等國為代表。其核心是管理應針對生物技術產品而不是生物技術本身。FDA在2001年1月出臺了轉基因食品管理草案,在標簽中使用來源“生物工程的”和“生物工程改造的”等字樣,而不用“GMO”、非“GMO”、“GM”等字樣。

process-based或technology-based模式以歐盟為代表,認為生物技術本身具有潛在危險性,只要與生物技術相關的活動都要進行安全性評價並接受嚴格管理[18]。1990年歐盟頒布了歐盟理事會90/220令,規定了轉基因生物的批準程序。1997年《新食品規程》決議規定歐盟成員國對上市的轉基因產品要有標簽,這包括所有轉基因食品或含有轉基因成分的食品。從2001年4月起,歐盟對食品中任何成分、添加劑或食用香料含有超過1%的轉基因原料必須標識。

5.2農業轉基因產品標識管理

對轉基因產品實施標識管理是世界多數國家和國際組織的普遍做法,主要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農業轉基因產品標識管理有義務標識(強制性)和自願標識。截至2002年12月,義務標識(強制性)的國家已有歐盟15國及澳大利亞、新西蘭、巴西、中國、加拿大、中國香港、日本、俄羅斯、韓國、瑞士、中國臺灣、美國、捷克、以色列、馬來西亞、沙特阿拉伯、泰國、阿根廷、南非、印度尼西亞、墨西哥、匈牙利、波蘭、斯洛文尼亞等40多個國家或地區。

自願標識的國家有美國、加拿大、俄羅斯、阿根廷等。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生物技術發達的國家對轉基因產品的態度相對寬松,公眾對轉基因產品的接受程度較高,管理也基本上相類似。

5.3主要國家對轉基因食品的態度

5.3.1美國美國對轉基因食品持積極支持的態度,其基本立場在1986年美國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頒布的“生物工程產品管理框架性文件”中得以體現,該文件框架的重要內容是:(1)轉基因作物或產品與非轉基因作物或傳統產品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2)應該管理的是產品而不是生產過程;(3)管理應該以最終產品和個案分析為基礎;(4)現存的法律對於轉基因技術產品安全性提供了充分的保證[19]。由於美國對轉基因食品的管理采取相對寬松的政策,美國的轉基因作物和轉基因食品發展非常快,在世界上處於壟斷地位。

5.3.2歐盟歐盟基本禁止在環境中釋放培養轉基因食品。盡管WHO、FAO和OECD及歐盟組織的科學調查都證明,目前上市的所有轉基因食品是安全的[20,21]。但歐盟堅持認為,科學存在局限性,無論研究方法多麽嚴格,結果總具有某些不確定性。為最大程度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環境,歐盟采用“預防原則”(precautionaryprinciple)作為管制轉基因食品的理論基礎。

2003年7月歐洲議會關於轉基因產品的新法規要點為:(1)所有轉基因產品都必須有標簽清楚地標明“本產品為轉基因產品”;(2)確立新的登記制度,迫使使用轉基因產品的企業經營者追蹤所有轉基因產品從生產到出售的全過程;(3)歐盟新成立的食品安全機構將負責評估所有新推出的生物技術產品的安全性評價,然後作出是否允許這些產品進入市場的決定;(4)允許歐盟的所有成員國制定自己的規定,避免轉基因作物農場流出的種子進入種植普通作物的農田[22]。歐盟法令規定凡轉基因生物含量超過0.5%的食品必須進行強制性標識(其他成員國規定的閾值為0.9%),並建立可追蹤的制度。歐盟出臺的壹系列轉基因管理制度,有利於保護消費者健康和環境,另壹方面,也設置了隱蔽的技術壁壘,為實行貿易保護主義提供了依據。

5.3.3中國我國政府高度關註現代生物技術,支持和鼓勵轉基因生物和轉基因食品的研究。迄今為止,中國是唯壹開發出自己的轉基因作物並投入生產的發展中國家。早在1992年,我國衛生部就規定了新資源食品的試生產、正式生產的審批制度。1993年底原國家科委《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辦法》按照潛在危險程度將基因工程分為4個安全等級。2001年6月,國務院頒布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02年,農業部頒布了有關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評價、進口、標識等壹系列管理辦法和管理程序。衛生部也頒布了《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條例》。

我國對農業轉基因生物實行標識管理,自2002年3月起施行。第1批列入標識目錄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產品是:大豆種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種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種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種子、番茄種子、鮮番茄、番茄醬等。標識管理制度使消費者有了知情權和選擇權。

但是,我國生物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還不能滿足生物安全的全方位管理需要。隨著轉基因技術越來越快的發展,轉基因食品越來越多的在市場上出現,我國應進壹步加強轉基因食品安全性方面法律法規的建設,妥善解決轉基因食品安全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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