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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編號是編號還是管理編號?

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編號是證書編號,不是管理編號。?

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註冊管理

通過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者,授予由人事部統壹印制、人事部和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蓋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證書全國有效。

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向所在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註冊,取得執業藥師註冊證書後,方可執業為執業藥師。執業藥師註冊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人必須持繼續教育證書到註冊機構辦理註冊手續。

擴展數據:

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考試內容

壹、考試性質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屬於職業入學考試。符合條件並考核合格的,由國家頒發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表明其具備執業藥師的知識、技術和能力。這個資格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二、考試的目的是控制藥學技術人員的職業準入,科學、公正、客觀地評價和選拔人才,全面提高藥學技術人員的素質,建設壹支既有專業知識又有實踐能力,既有藥事管理和法律法規知識,又能嚴格依法執業的藥師隊伍,以保證藥品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三。考試時間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每年6月5438+10月舉行壹次,分四個半天,每次2.5小時。

四。考試方式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大綱、統壹命題、統壹組織考試制度。考試方式為筆試(閉卷)。試題類型都是選擇題。考生應從固定答案中選擇正確的最佳答案,填寫在專門設計的答題卡上,不做解釋和討論。

動詞 (verb的縮寫)考試科目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分為四個科目:

藥學專業知識(中藥學)(1)、藥學專業知識(中藥學)(2)、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其中藥事管理與法規與執業藥師為同壹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1)、藥學專業知識(2)和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為藥學考試科目;中醫專業知識(1)、中醫專業知識(2)、中醫綜合知識與技能為中醫考試科目。

從事藥學或中藥學的人員可根據專業選擇藥學或中藥學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1)是藥理學和藥物分析,藥學專業知識(2)是藥學和藥物化學。

中藥專業知識(1)是中藥、中藥藥學,中藥專業知識(2)是中藥鑒定、中藥化學;除考試大綱要求外,每年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前國家頒布的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如納入考試範圍,以當年國家主管部門通知為準。

六、考試要求對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內容,按照掌握、熟悉和理解三個層次的要求進行。

考試內容中,掌握部分占60%左右,熟悉部分占30%左右,理解部分占10%左右。四科單獨測試,單獨評分,每張試卷滿分為100。考試以兩年為壹個周期,參加所有科目的人必須在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科目。免考部分科目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

百度百科-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百度百科-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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