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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官員的主要來源是否主要是科舉制度,還有哪些其他來源?

唐代選官除科舉外,還有兩種方式,影響很大。壹個是門影,壹個是外物。門簾是對五品以上官員子女的壹種照顧措施,讓他們服役壹定時間,通過專門考試後才能成為官員。

也就是憑借祖宗的功德做官。除了科舉,唐代還有壹種蔽門制度。門蔭者,即以父祖位、富家之蔭得官。按照唐代任用官員的制度,三等以上的官員可以蔭庇五等以上的玄孫。的影子孫子,被貶為壹等,他的曾孫被貶為壹等(唐。底紋)。從唐朝的記載中可以看出,史書中很少有因為門下的陰影而做出政治延續性的人。在幾十個帶著門下陰影來宰相的人中,取得政績的只有褚遂良、姚崇、李繼孚、魏和李德裕。

外國官員是為外國官員設計的。在唐代,有大量的外國官員在各衙門擔任具體的辦事員,統稱為官員。他們沒有成績,所以每年都會考功過,考三次就壹步壹步提升,動了就審(見下文)。最後可以通過考試,成為正式的產品官。這種集考核、選拔、任用於壹體的程序,被稱為“洋公務員”,也叫“雜人流”。在唐代,外國外交官進入官僚機構的人數最多,這是下層官員的主要來源。

隋代科舉制度的誕生

科舉制度誕生於隋朝。楊迪大業二年(公元606年)設立進士,這是科舉制度的開端。

隋朝雖然短暫,但卻是壹個政治、經濟、文化都有成就的朝代。不僅結束了長達300多年的魏晉南北朝割據局面,實現了中國歷史上第二次國家統壹,還開鑿了貫穿南北的京杭大運河。而且廢除了以門第選士的九品中正制,代之以科舉制度,加強了皇權。?

據《舊唐楊宛傳》,“只是在楊迪附近才設立了進士科,但當時還是試驗”。《舊唐書·學登傳》也說“煬帝承盛世,又改前法,設進士等科。於是後人紛紛效仿。窮則寡。雜文匯編,名之策。不是基於物質,而是基於虛榮心。”?

由此可見,楊迪當初設立科舉部取士的時候,科舉制度還只是壹個設想,還很不成熟。楊迪大帝大業三年(公元607年),他寫道:?

天下雖重,但獨治不安,帝王之功與秀才之功不可同日而語。自古以來,明朝以來,政府都是國家建立的,何樂而不為,選賢任能,采取隱居的方式。.....夫孝為聽,是人倫之本,德誠為本之本。或禮可召,或操反復清凈,故刺激貪欲,有利風化。剛強正直、堅忍寬容、學業優秀、文采秀麗、為廟所用,是胡璉的資本。如果只是有點矮,可以拉出來侮辱壹下。如果妳很強,妳可以讓它成為壹個棋子。所以收藏記錄壹技之長是可取的,壹切善行都要進行,不會隨時代而放棄。.....文武百官,五品以上,應依十品科舉。首先,不需要準備。我會盡快得到提升。

聖旨已經明確提出了十位科舉人的條目和標準,即孝順、廉潔、節儉、反復潔身、剛毅正直、堅忍不拔、學術敏感度極佳、文采優美、能力和實力。選擇候選人的項目和標準是明確和具體的。?

後來,楊迪大帝五年(609年)六月,他又頒布了壹道聖旨:?

各郡要博學多才,英才輩出;膂力是強大的,超越的,平等的;勤政能幹;堂堂正正,不避強抑,四品科舉。詔書將過去的十名科舉考試官改為四名科舉考試官,科舉考試官的分科標準也比前者更加明確和具體,為唐代科舉制度的正式建立奠定了基礎。隋朝統治者廢除九品中正制,實行科舉制度,有著深刻的社會原因。?

就選官制度的本質而言,它是封建國家的壹種選官政治制度。因此,從哪個階級和階層選拔官員,通過什麽渠道,以什麽方式和方法,以什麽標準選拔,只能根據不同歷史階段國家政治經濟發展的需要來確定。隋唐時期,中國封建社會再次統壹繁榮。從統治階級內部的關系來看,布衣中的中小地主經濟實力不斷增強,他們積極要求參政,希望通過某種形式改變政治地位低下的現狀。魏晉南北朝以來形成的貴族豪門的經濟實力和政治地位明顯削弱和衰落。它在社會、政治和經濟生活中逐漸失去了原有的壟斷地位。建立統壹的中央集權官僚體系,迫切需要大量高素質的官員充實各級政府的行政機構,使政令暢通,官僚機構正常運轉,達到進壹步遏制地方割據勢力,加強皇權,鞏固中央集權的目的。在這種情況下,既不利於滿足加強皇權、鞏固中央集權的需要,也不符合中小地主做官從政的合理要求,讓地方豪強地主和經常捧秀才殺人奪權的地方官員享受選人用人的巨大權力。特別是魏晉南北朝以來,強調重學輕才的九品鐘政制度已經不適應新形勢的變化。因此,廢除九品鐘政制度,實行新的招生制度勢在必行。在這種宏觀歷史背景下,科舉制度應運而生。她以壹時的新姿態和蓬勃的精神登上了中國歷史的舞臺,她的特點是自由運用(“自我推銷”)。以考試為主要依據(即“壹切取決於文成”),以集中於封建中央政府吏部的考試權力,以自下而上逐步淘汰的差額考試為主要篩選方式,以強化皇權為目的,將入仕之路廣泛向地主階級各階層開放。?

雖然隋朝希望通過科舉制度選拔封建國家需要的統治人才,但是在隋朝統治的三十多年裏,通過科舉選拔的人才非常有限。“示異貢品不過十幾個。”此時的科舉制度在考試目的的確定、考試內容的選擇、考試程序和方法的完善等方面都不完善,是科舉制度的初創期。科舉制度的完善和發展是唐朝的成就。

唐代科舉制度的實施

唐朝雖然在政治上推翻了隋朝的統治,但在文化教育方面,特別是在選官制度方面,繼承了隋朝壹切優秀的組織制度,並對科舉制度進行了補充和發展,在唐太宗和唐高宗(627-655)之間的二十多年間,發展成為比較完整的考試制度,成為中國典型的科舉制度。後人只是修修補補,略有改動。

618唐朝建立後,君臣李世民總結歷史上的經驗教訓,認為“安之根本,在於得民”。只有“任人唯賢”、“量才任官、任省官”,才能鞏固封建政權的基礎,實現長治久安。基於上述考慮,唐朝繼承和發展了隋朝的科舉制度,並逐步完善了這壹制度。唐高祖五年(622年)的選舉詔書標誌著科舉制度的正式確立,其特點是面向社會,自由報考,公開競爭。

1.候選人的來源和註冊程序

唐代考生的來源主要有三種:壹是來自學校的“學生”;二是通過郡縣地方選拔考試選拔派出的“鄉貢”;第三,皇帝親自挑選的人選“出招”。其實考生來源主要只有兩個,學生和農村貢品。關於報考手續。唐代科舉考試分兩級進行,即地方郡縣和中央官學的初試和尚書省的省試。唐代科舉考試的程序是:鄉試(州縣兩級地方考試)-省試(尚書省禮儀考試)-吏部復試。

2.考試科目和內容

唐朝的科舉考試提供了許多科目。據《新唐書選》記載,其題材包括士、悟經、智者、悟法、悟書、明算、壹史、三史、開新世紀之禮、壹個好榜樣、壹個男孩。有五經、三經、二經、壹差生、三禮、三傳、壹史部。

其中,永久臣民主要包括秀才、明靜、進士、法明、子明和舒鳴。這些科目也被稱為普通科目。

3.考試方法

唐代科舉考試科目雖多,但方法只有口試、貼經、墨意、謀略、詩詞五種。

4.唐代科舉制度的作用、弊端及其影響。

隋唐統治者建立和實施科舉制度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加強皇權,擴大統治基礎,從而鞏固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制度。科舉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確實起到了這樣的歷史作用。

首先,選舉和用人的權力集中在封建中央政府的吏部,強化了皇權。自從實行科舉以來,壹般地主階級的知識分子“父教子,兄教弟,無所事事”。他們投身於科舉考試,尤其是“士為士選士,兼聽八方,望其雅”,增強了朝廷的凝聚力和社會發展的穩定性。

其次,有利於思想的統壹。科舉選官有統壹的內容和要達到的標準。全國各地想通過科舉做官的人都會想方設法去適應和達到這個標準,這在有形無形中起到了統壹思想的作用。第三,它為地主階級的各個階層和廣大的普通百姓的子弟開了為官之路,使過去所謂的窮人,也就是社會上的中小地主和普通百姓,通過科舉考試獲得了參政的機會,甚至獲得了高官厚祿。唐代的考試制度實行公平競爭的原則,優勝劣汰,通過嚴格的考試選拔出大批優秀人才。

雖然唐代的科舉制度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起到了積極進步的作用,但其缺點和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表面上看是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其實也不盡然。考生能否被錄取,並不完全取決於論文上的成績,這壹點在當時盛行的“過榜”、“寫論文”的做法中凸顯出來。

所謂“通榜”,就是考官可以采訪楊東鑫在社會上的名聲,做壹個“榜帖”(list)。有時考官會指定專人進行這樣的面試,稱之為“及格榜貼”,考官接受時簡稱為“及格榜”,以供參考。在采訪過程中,名人、文學巨擘、達官貴人的推薦和口碑延伸是非常重要的。有時考前考官已經根據“名單”決定了第壹名、第壹名(最好)甚至狀元的人選。如《唐嫣公薦》卷六載:崔琰有所建樹,國子監博士吳武靈向其推薦杜牧,高度贊揚其《阿房宮賦》,建議其為狀元。崔偉回答:狀元以下的前四名已經有人了。吳武靈說:“我要做第五個人。”所以杜牧乃排在第五。有人反對崔贊說杜牧品德不當。崔贊說:“這是吳軍的談話。放牧雖宰,不可改。”不管杜牧是否符合狀元的要求,這種做法說明考試本身已經流於形式,這無疑為權貴之類的子弟打開了方便之門。

所謂“著書”,就是在考試前,楊東鑫把自己平時作的最好的詩收集起來,編成壹本書,贈送給當時著名的公職人員和社會顯貴,尋求他們的欣賞,制造名聲,推薦給考官。壹篇論文往往只給壹次是不夠的,還要給兩三次,這就是所謂的“暖紙”。還有直接交給尚書省禮部負責考試的試卷,稱為“省卷”,也稱為“公卷”,供建功立業的官員參考。據史料記載,唐代壹些著名文人在考前都有這樣的活動。但在實施科舉的過程中,“卷子跑”“卷子暖”的情況更為復雜。通過試卷可以看出,楊東鑫的歷史天賦、詩詞文筆、議論皆勝壹籌,可以增加考官錄取的準確性。對於那些不偏不倚、壹心求才的考官和名人來說,“寫論文”是更好的全面了解和考察人才的方式,所以其實比在考場上僅僅依靠壹張紙來決定是否招生更有積極意義。但也有消極的壹面,為求助、溝通、私下推薦、異地約定提供了便利。所謂“貴人靠勢,富人靠錢,親友靠情。”這種現象並不少見。科舉考試中的壹些弊端與當時的社會政治腐敗有關,特別是隨著考試競爭的日益激烈,營私舞弊的現象越來越嚴重。因此,防止營私舞弊成為科舉考試中的壹個突出問題。

為了解決科舉考試中的貪汙問題,唐朝統治者曾壹度實行糊名制,始於武則天登基初年。所謂“武侯選官不實,乃自試日起貼其名以定等級。”實行糊名法是考試制度的重大改革,有利於客觀評卷,公平選拔人才。為北宋後期封(糊名)制的全面推行鋪平了道路。這種做法今天被我們吸收了。此外,還實行了復試制度,即如果懷疑考官不實時,會派專人進行復試。如穆宗長慶元年(821),宰相段文昌、元稹指責禮部侍郎錢惠取士不誠實,鄭郎等十四名進士都是無能子弟。“窮則俊美,十棄六七。”於是穆宗命白居易等人重新審查鄭朗等14人,寫下了《孤竹觀復》和《鳥散花落成詩》。結果損失了十個人,錢輝被貶為江州刺史,其他參與詐騙的官員也受到了處分。這種復試的做法對保證考試質量有積極意義。

唐代的科舉考試對當時的學校教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首先,科舉直接影響學校教育的發展。當然,從根本上說,學校教育的發展取決於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變化。但科舉對它的影響不可小覷。科舉是國家選拔官員的制度,教育是國家培養人才的器官。它們之間既有壹致性,也有沖突和矛盾。科舉與學校的關系非常密切。學校培養的學生必須經過科舉考試,才能取得吏部考試的資格,合格者經吏部復試後才能授予官職。因為在校學生可以獲得參加科舉考試的資格,有機會從政做官。此外,唐初註重從兩監出身的學生中選拔人才,調動了地主階級子弟特別是中小地主階級子弟的積極性,促進了學校教育的發展。所謂“五尺男兒,羞不露齒。”因此,在科舉考試的推動下,初唐的官學在數量和質量上都有了很大的發展。但從武則天時期開始,由於統治者強調科舉,輕視學校,科舉及其受試者很少從學校出身的學生中選拔,造成學校教育數量和質量的下降,這就是科舉對學校教育的負面影響,壹直持續到清末。

其次,科舉考試對學校教育的培養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都有明顯的影響。學校教育的培養目標主要是為科舉做準備,所以學校逐漸成為科舉的預備機關或附庸。進學校的目的是“早上為田舍郎服務,晚上去皇帝的大廳”。這種讀書教育的目的,調侃了讀書人的心態,決定了學生的人生取向。

科舉考試的內容成了學校教育的內容,科舉考什麽,學校就教什麽。例如,郭子、國子監和唐代四門課程的教學計劃都是按照科舉考試中通過九經選士的標準來安排的。科舉考試側重於書判、謀略和詩詞,學校的教育內容也會側重於學習漢字、學習時事和寫詩詞歌賦。

科舉考試的方法也是用來評價學生在校表現的主要方法。比如科舉講究貼經貼意,學校也用貼經貼意的方法來考學生。科舉講究謀略和詩詞,學校也考謀略和詩詞。導致學生只註重背誦經典章節和句子,善於遣詞造句卻不註重實際學習。他們應試能力強,做事能力差,這是學校教育的負面影響。但也要看到,科舉也促進了學校教育內容的規範化和考試方式的多樣化。

科舉制度對學校的影響是多方面、多層次的,其正負效應並存。

唐代科舉制度的特點:

官場授官職:唐代科舉考試後,進士不是立即授官職,而是經過正式考試後再授官職。吏部重視學者的學識和才能,以體、言、文、判為選拔標準。

秀才尤盛:唐代科舉雖然最盛,但考進士科目比考明經難多了,政府提倡文學。所以進士的地位在明經之上,士子蜂擁而至,進士成為士子為官的敲門磚。

公考卷:唐代考生不僅評價考試成績,還註重日常工作和地位聲望。於是,考生的得意之作被送到京城達官顯貴那裏審閱,壹旦當場不準,也可以錄取,被稱為“公卷子”;考榜排名只是根據名人的超前輿論來決定,甚至由考生來決定,這就叫“過榜”。

唐代科舉制度的影響

到了唐代,科舉取代了九品來招賢納士,開拓政權,廣納賢才,但也帶來了很多問題。唐代科舉制度的影響有以下幾個方面:士人憑借自己的智慧晉升朝廷,打破了魏晉南北朝以來權貴家族壟斷政治的局面。唐朝通過考試選拔人才,開放仕途,讓平民參政,導致人才繁盛。但隨著考生的增多,錄取名額也相應增加,導致冗員越來越多。在唐代,應該考科舉的多是窮人家的孩子,而士族的孩子則應該考科舉。為了爭奪官位,他們結成自己的親信,互相排斥,導致了牛與李的鬥爭。科舉重視詩文,引發了唐代文學的繁榮;學者忽視技能的學習,導致以後科技發展緩慢。唐代科舉以詩賦選拔士子,缺乏行政知識和經驗,容易導致詩賦日功,吏治日衰的現象。

總之,科舉制度成為以後歷代選拔人才的方法,影響深遠。

唐代科舉制度的發展

唐初,為了籠絡強大的勢力,壹度實行九品中正制。但唐朝很快發現,這種制度分散了朝廷的權利,助長了權貴宗族割據勢力的發展,不利於國家。因此,它很快被廢除,取而代之的是科舉制度。

但是,在唐初,科舉中的選士並不處於主要地位。當時每年入朝的官員大約有1400人,大部分屬於境外的各種雜官,能夠通過科舉入朝的很少。高宗之後,隨著國家歷史的悠久,越來越多的人要求當官,因此科舉考試的考生人數比過去明顯增加。科舉選官的地位也提高了。

武則天上臺後,更加重視科舉選士,每年選士多達五萬人。除了被無資格任用外,她還多次為制度舉行考試,授予入選者以高官厚祿,並創辦武學部,親自在洛杉機宮考公室開皇帝宮考之先河。這些都使得科舉制度進壹步發展,得到高官厚祿的人逐漸增多。

玄宗即位後,壹方面整頓吏治,裁撤冗官,但另壹方面又進壹步擴大科舉選官的規模,以詩賦選士的風氣空前高漲。中小地主和下層知識分子通過科舉入仕,越來越多的人獲得顯赫的官職,尤其是通過科舉,從而對憑借家庭背景獲得官職的權貴子弟構成越來越大的威脅。自中唐以來,以家族背景為主的舊官僚貴族集團和以科舉取仕為主的新官僚集團之間發生了激烈的黨爭。這場激烈的黨爭壹直貫穿於中晚唐,科舉制度的發展為朋黨的形成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前提。

由於朋黨政治利益的不同,他們對科舉制度,尤其是對進士的科舉考試有著不同的態度。科舉制度對依靠門閥控制選官權力的大官僚大貴族是壹個沈重的打擊,所以不斷地批判和反對。但由於科舉制度能從根本上滿足封建國家日益增長的人才需求,對加強中央集權、鞏固政治、保持官僚機構的活力、吸收下層社會的人才參與國家治理、緩和社會各階層的矛盾等方面都能起到積極的作用,所以在唐末,科舉並沒有被廢除,而是發展成為壹種。

唐代科舉選官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學徒制、鄉貢制和科舉制。其中,隸屬於國子監、朝廷設立的弘文館、崇文館以及地方州縣學館的學生都是學生。通過校考後,可以直接參加朝廷在尚書省舉辦的科舉考試,也稱省考。只有通過省考,他們才能獲得做官的資格。後來宮廷考試直接決定授予官職。不屬於上述類別的學生被“自舉”到所屬州縣,即書面申請,經考試合格後,由州縣送尚書省考試。這些候選人是和府縣繳納的物品壹起送來的,所以叫鄉貢。農村進貢的人比學生多。此外還有科舉考試,這是皇帝為選拔“超常人才”而舉行的專門考試,人數最少。

每年冬天都要舉行通過農村進貢和學徒來選拔官員的活動,這是唐朝由來已久的科目,所以是常規科目;體制是壹種偶然的臨時選官方式,很不尋常,是為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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