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1,門診治療不能報銷,住院並報醫保局備案才能報銷;
2、牙科病例壹般不納入醫保範圍;
3.可以用個人醫保卡上的費用來支付門診費用,這樣就省了自己的錢。
首先醫保藥品和非醫保藥品的區別,報銷起付線也是根據醫院級別不同。壹般甲類藥品可以享受全覆蓋,丙類藥品需要自付全部費用,乙類藥品需要自付80%,自付20%。
二、農村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1,門診補償:
(1)村衛生室和村中心衛生室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用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用限額50元。
(2)在鎮衛生院就醫報銷40%,每次就診檢查費、手術費限額為50元,處方藥費限額為100元。
(3)二級醫院就醫報銷30%,每次檢查費、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醫報銷20%,每次檢查費、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5)中藥發票所附處方限定為1元。
(6)鄉級合作醫療門診年補償限額為5000元。
2、住院補償
(1)報銷範圍:
a、藥品費用:輔助檢查:心電圖、X線透視、攝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檢查費用以200元為限;手術費用(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報銷1000元)。
b、60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每日治療護理費補償10元,限額200元。
(2)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3.嚴重疾病補償
(1)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住院患者,醫療費用壹次性或全年超過5000元的,應進行階段性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
(2)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癥門診血液透析、放化療年度補償限額為1.65,438+0.000元。
三、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1.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
2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3.有的鄉鎮規定,要把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職工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最後壹項看各地政策不同),讓他們享受醫療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