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特病患者在住院時,報銷比例是固定的,不受報銷金額上限的限制。具體來說,如果患者選擇在三級醫院住院治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大約為80%,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則大約為60%。對於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農合)的患者,住院報銷比例大約為70%,並且如果回到鄉鎮醫院,還可以享受兩次額外的15%報銷。
特病的醫療保障政策:
1、特病目錄:列出了哪些疾病被納入特殊疾病範圍,享受特殊醫療保障;
2、報銷比例:規定了特病患者在門診和住院時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3、報銷流程:明確了患者在就醫時的報銷申請流程和所需提交的材料;
4、藥品範圍:指出了哪些藥品屬於特病用藥,可以享受醫保報銷;
5、定點醫院:列出了哪些醫院被指定為特病治療醫院,患者可在這些醫院接受治療並報銷費用。
綜上所述,大特病患者在住院時享有固定的報銷比例,城鎮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分別約為80%和60%,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約為70%,且鄉鎮醫院可額外報銷15%,但這些優惠僅限於住院治療,門診藥品報銷則受金額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