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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醫生不能給自己或家人治病?

之所以能治好自己和家人,是因為我們更了解自己和家人。妳去醫院,醫生早上會打40,早上七點或者七點半開始。可以平均計算分配。壹個病人有多少時間?醫生即使不喝水,不休息,不上廁所,實際上也是加班到12(壹般是7:30~11:30),即使五個小時,300分鐘除以40,壹個病人也就是七分多鐘不到十分鐘,病人的情況五花八門。妳需要壹個陌生人不到十分鐘就知道。

而且很多時候,妳以為妳已經把最重要的問題告訴了醫生,但也有可能妳遺漏了,甚至隱瞞了什麽。這也是常見的,限制了醫生的判斷。

醫生曾經在業余時間告訴我,現在壹天看很多病人讓我覺得真的很累。然後他興奮的告訴我,上周有個老先生去義診了,幸好我多問了幾個問題,他才發現問題大了。如果每個醫生都能減少病人數量,其實對病人是有利的。甚至醫院也要建立患者追溯系統,也就是壹個患者。壹旦這個醫生接手,除非這個醫生自己說我治不了這種情況,請另請高明。不然就治好了。患者服藥後的情況也要及時反饋給醫生。每個病人都治愈了,形成了完整的病歷。這樣會消耗現有的醫療資源嗎?不,妳想,壹個病人,在這裏治不好,到了另壹個地方又重新開始,還是治不好。那些慢性病患者每周都去醫院看三甲醫院的門診大廳,擠得跟菜市場壹樣。每天門診剛開始的樣子真的可以用波瀾壯闊來形容。

所以重點是,患者經常說,這個方子沒效果,他們會說,哼,沒用。要麽放棄這個醫生,甚至整個中醫都被他否定了。他們會說:這個醫生不行!換句話說,我把中藥都吃了,沒用!

其實正確的做法是,看醫生之前想好,盡量把情況跟醫生說清楚,但不要自己下結論,以免誤導醫生,或者引起醫生的反感(妳都知道了,還來問我幹嘛?)。即使第壹次吃藥效果不是很好甚至自己覺得不舒服,也要及時反饋,這樣醫生才會回心轉意。

我們對待自己,不僅非常了解自己,誰能說自己從來沒有誤入歧途?

14年底,我得了很嚴重的痰。不是感冒咳嗽,不知道的人會以為我感冒咳嗽。但是晚上,我躺下。壹開始沒什麽大不了的。淩晨會咳嗽,痰很多,會咳壹整夜。天亮了,我會慢慢平靜下來,進入夢鄉。我壹直以為樓下鄰居受不了我每天晚上的咳嗽,就在過年前那個冬天搬走了。

後來我自己治好了,但壹開始,我也走錯了路。如果去醫院看中醫,第壹張處方就無效了。哼,沒用的!離開去找個新醫生。還是沒用!嗯。

我治愈自己是因為我太了解自己的病程,知道很多細節,在它失敗後及時剎車,相信自己,改變自己的想法,才得以康復。我們給醫生這樣的機會了嗎?

醫院的醫生真的比我們差嗎?我不會。我很佩服他們從醫學院畢業,讀了那麽多書。之所以能善待自己,是因為我們花了很大的力氣去研究自己的這壹部分,用心去推敲,反復翻書,參考前人的經驗。所以我們有些粉絲可以治療自己,但是不要因為自己治好了就輕易治療別人。第壹,不允許。沒有執照是非法的。第二,羅博士也持有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的觀點,掌握方法最重要。掌握分析觀察的方法,不壹定是給自己治病,甚至是給醫生準確描述,也是很有幫助的。

我們可以給別人建議,但壹定不能盲目。個人認為,第壹次不要犯經驗主義的錯誤。第二,除非癥狀特別明顯,否則不要貿然給別人提建議,尤其是藥方千萬不要隨意亂開。每個情況都因人而異,我對別人的了解沒有對自己的了解多。我曾經幫別人治好了壹個不治之癥,但我只是請了半個月,反復問,反復推敲,謹慎用藥。但是我不給別人開任何藥,除非我自己用過。除非自己用過,否則不能輕易給別人。每壹種妳從未接觸過的新藥都要經過仔細反復的推敲,不容易隨便使用。盡量使用自己熟悉並能控制的藥物。不要隨便相信偏方。遇到不熟悉、不確定、超出自己能力的人,要勇於說不,承認自己的不足。或者我們應該退壹步,撥開雲霧,簡單的想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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