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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間恐怖傳說

第壹種情況是,由於自然災害或戰爭造成嚴重的社會饑荒,人們為了生存而被迫吃同壹種食物。這種現象在歷史書上經常被記載。每個朝代都會有荒年吃人的恐怖,即使是盛世。就像白居易在詩中寫的“江南大旱,衢州人吃人”,只知壹次。有些朝代,在災年或災區,也在吉□上公開出售人肉。北宋末靖康之亂時,江淮人互相吃,壹桶米要幾萬塊錢。人肉價格比豬肉還便宜,壹個小夥子的屍體才壹萬五(還不如壹桶米貴)。明朝萬歷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東大饑荒,蔡州人肉,慘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1864,1865),皖南到處都有人吃人,人肉開始賣30斤,後來漲到120斤。同時,江蘇句容、溧陽、溧水賣到了80斤。這種現象當然是違背人性的,但在大家都面臨餓死威脅的情況下,吃人肉求生也能讓後人理解。答?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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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壹種情況是食人,屬於殘忍行為。由於目的不同,這種情況的具體表現也不同。有人靠吃人肉來炫耀自己的殘忍,有人聽左翼巫術靠吃人肉來治療某種疾病,有人因仇恨而吃仇人肉來發泄報復等等。比起饑荒年被迫吃人肉,他們更野蠻,更殘忍。這種食人行為不屬於刑罰範疇,但與用各種酷刑形式懲罰人的做法有壹定的相似之處。開放表現了古代人的殘酷意識和虐待心態。因此,上述第二種食人行為被列為本書壹章,在此進行描述。}軟?打敗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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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很多勇猛的將軍都是以人肉為口糧,所到之處都是掠奪百姓糧食。十六國時期,前秦把殺死的敵兵稱為“熟食”。他對士卒們說:“早上打仗,晚上可以吃肥肉,不用擔心餓死。”結果就是男人願意幹活,戰後吃人肉,吃完再打仗,因為不正常。唐朝末年,秦宗權經常派兵到處屠殺百姓。他的軍隊不帶米和面粉,就把打死的人用鹽腌起來,作為口糧隨軍隊攜帶。唐朝末年,楊行密圍攻廣陵,城內糧草告罄,守城軍士逮捕百姓,在市場上販賣。他專門派人去殺,像殺豬宰羊壹樣。這些人被殺的時候,連喊都沒喊。隋末的朱殘是壹個著名的食人者。當時襄陽、鄧州發生大饑荒,大米壹千塊錢都買不到,百姓就互相吃。朱燦趁亂,常抓民間子弟蒸肉吃。他對中士說:“世界上最美的食物可以超過人肉。只要國家有人,我就不用擔心沒有口糧。”於是命令手下兵分兩路,把女人和孩子抓來,蒸熟了分發給士兵當飯吃。每攻下壹個城鎮,朱燦就下令把虛弱的男女分配到各部,必要時就殺掉。後來,當朱燦向唐朝投降時,高祖李淵派兵接受了段缺的投降。席間,段缺跟朱燦開玩笑:聽說妳愛吃人肉。是什麽樣的?”朱燦反駁說,“如果是壹個剛剛喝了酒的人,他的肉就像變質的豬肉。”段真是怒不可遏,罵了起來,“妳這個瘋賊,既然妳已經進了唐朝,妳就只是壹個奴才。妳敢吃人嗎?”朱燦也怒不可遏,下令將段殺了煮了。清代楚人勝隋唐演義,曾有“人肉朱殘獸心”之稱,描寫朱殘暴行。唐朝末年,黃巢起事,率軍圍攻周琛,擄掠百姓作軍糧,把百姓放在壹個大石堆裏打碎骨頭煮了吃。z-e-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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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時的趙思綰和朱燦是壹丘之貉。他在領兵占領長安的時候,城內沒有糧食的時候,就把婦孺殺了當口糧,按照壹定的數量分給各部。每當他殺了軍隊,就殺了幾百人。趙思綰喜歡吃人的肝臟。他把活人綁在木柱上,剖開肚子,切下肝臟,油炸後吃掉。那個肝臟被切掉的人還在尖叫。從起義到垮臺,趙思綰吃了66對肝臟。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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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以人肉代替口糧的行為,在壹些正義之師中是無法避免的。比如安史之亂,張勛守綏陽,將士共食三萬人。當時人們相信這是事實,非常驚訝。但韓愈持不同意見,認為不可能,並撰文考證。後人也把這件事說了壹遍,說張勛的軍隊三萬吃的不是百姓,是陣亡將士的屍體;還有說張勛殺愛妾,徐苑煮讀書極多的孩子,也與事實不符。事實上,張勛的妃子在看到危急情況時自殺了,徐苑的那些極其博學的孩子在恐懼中暴斃了。張旭的第二個丈夫趁機用肉獎勵士兵,作為加強軍隊士氣的手段。雖然史書記載有些誇張,但是不管是黃巢還是張勛,軍隊缺糧總是有人吃人肉的。古代的戰爭是殘酷的。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時刻,環境迫使人性異化,回到了動物界吃人的狀態。這種情況不只是在唐朝才有。北宋靖康元年(1126),遊牧民族入侵南方,各地戰亂不斷。官兵和百姓沒飯吃,都把死人腌起來,曬幹做成肉幹食用。鄧州人範文組織起義軍抗金。戰敗後乘船渡海到臨安,隊伍入城後仍吃幹人肉。他們把這種男人的肉幹叫做“兩條腿的羊”,其中又老又瘦的男人叫“閑火”(意思是這種人肉老了,需要更多的火),年輕的女人叫“不要羨慕羊”(意思是這種人比羊肉好吃),孩子叫“爛骨頭”(意思是孩子的肉嫩,用骨頭煮)。妳可以想象人們離開時的痛苦。伊壹b藝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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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天下大亂,兵荒馬亂。駐紮在淮右的官軍缺糧,還抓人要糧。他們認為孩子的肉是上等的,其次是女人的肉,然後是男人。吃人的方法有很多種。有的把人放在壹個大缸裏,在外面用火烤到熟;有的人把人放在鐵架子上,用火烤,像烤肉串壹樣;有的把人的手腳綁起來,往上面倒開水,然後用竹笤帚把人身體外層的苦皮刷掉,再割下肌肉剝皮煮著吃;有的把活人裝在大布袋裏,放在大鍋裏煮;有的把人切成塊,用鹽腌制,隨吃隨取;有的只切掉男人的腿,或者只切掉女人的胸,其余的都扔掉。各種又酷又毒的做法很難細說。他們把這種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吃了之後味道鮮美,回味無窮。元朝的暴政只能看。這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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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數人被官兵吃掉。賈加Yг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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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官兵吃人的現象屢有記載。明朝成化年間,湖廣指揮彭倫跟隨趙福平決定大藤峽百姓造反,把俘虜綁在高竿上,讓士兵用箭射死,然後劈開四肢,讓士兵做飯吃。清順治九年(1652),南明將軍李定國領兵攻打新會,城內糧食耗盡。駐軍指揮官為了食物殺死了居民。有壹個姓莫的媳婦,跟婆婆住在壹起。這個守將想殺了她的婆婆。莫磕頭求死婆婆。守將說:“真是個孝順的媳婦!”她答應了她的要求,放棄了婆婆,煮了莫氏吃了。另壹位名叫李的婦女,她的丈夫被警備司令逮捕,將被殺害。李哭著說:“丈夫沒有兒子。如果我殺了他,就會殺了他的後代。我就算活著又有什麽用?”請吃了我吧!守將也答應了,便把李的骨頭煮了,交給他丈夫帶回家埋葬。"。又有壹個窮書生叫梁,被守將捉住,要煮了吃。他十歲的女兒要求換人,守將被感動,壹起放了他們父女。壹旦城門即將關閉,成百上千的農村人就湧到城門外,要求進城避難。新會縣令不肯收留他們,清軍司令說:“放他們進來!在緊急情況下,這些人可以作為我們十天的口糧。於是他打開門,讓人們進來。新會縣被圍八個月,守軍吃了近萬人。幾戶人家被吃掉後,只有壹戶在兵變中幸存。有壹天,幸存者在路上遇到清軍的守備司令,跪下來向他跪拜。守將大吃壹驚,問道:“妳拜我做什麽?”男人說,“我的父母和妻子都埋在妳肚子裏。他們沒有墳墓。現在寒食節快到了,不跪拜妳的肚子我能去哪裏?守將慚愧,急忙走了。清軍的吃人守備司令對十歲的小女孩還有壹點憐憫,對受害者還有壹點恥辱,說明他的人性還沒有完全滅絕。孟和?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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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有很多人因為天性兇猛或者古怪的愛好,吃人肉,喝人血來滿足自己殘忍的欲望。這樣的例子很多,說起來觸目驚心。?$籃子?h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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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661年,翟人攻打越國,殺了,吃了他的肉,卻棄了他的肝。有壹個大臣名叫鴻雁,他正在執行壹項海外使命。當他聽說這個國家發生了變化,他趕緊回來了。當他看到龔毅的肝臟在哭泣時,他決定自殺,用自己的身體做棺材。自殺後,他的內臟被挖出,龔毅的肝臟被放入他的腹腔埋葬。衛懿公是歷史上唯壹被人吃掉的君主。十六國時,史基龍的太子石殘忍至極,抓了壹個漂亮的尼姑,強奸了她,殺了她,用牛羊肉煮了她的肉,讓身邊的人嘗嘗人肉的滋味。東晉孫思作亂時,抓住縣令,把他剁成肉醬,殺了老婆孩子吃肉。誰不會吃這個人肉把他處死,哪怕是吃他的肉?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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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諸葛昂和高贊是壹對驕奢淫逸、欺人太甚的人。他們互相攀比賭財富,都想占上風,都辦酒席互相邀約,都為了超越對方而極力誇耀奢華。有壹天,高贊設宴款待諸葛昂,煮了壹對十幾歲的雙胞胎,把他們的頭、手、腳放在盤子裏,端上酒席。滿屋子的客人壹看是人肉,都捂住了嘴,想吐。不久,諸葛昂邀請敖柘向他最喜歡的壹位妃子敬酒。妃子無緣無故地笑了笑,諸葛昂罵了她壹頓,命令她下臺。很快,整個妃子被放在大蒸籠裏蒸熟,擺出盤腿打坐的姿勢,放在特大號的銀盤上,臉上重塗脂粉,身上披著錦緞。這道“菜”端上來後,諸葛昂親自把她大腿上的肉撕下來給高贊吃,同桌的客人都捂著臉不敢看。諸葛剛神態自若,撕扯著我胸脯上的肥肉,大嚼大吃。後來發生兵變,諸葛昂和高贊壹起被賊抓。盜賊向他們要金銀財寶,卻拿不出來。小偷們把他們綁在壹根木樁上,壹片壹片地割下他們的肉,作為壹種小吃來吃。這兩只吃人的野獸最終成為了別人的食物。無痛{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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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以後,這種吃人的情況就多了起來。武則天時期,杭州臨安縣的魏薛鎮以人肉為美味。壹個找他要債的人來到臨安,住了壹個賓館。薛鎮用酒灌醉了他們的主人和仆人,然後把屍體放在壹口大鍋裏,用水和水銀煮沸,把骨頭和肉變成肉醬。薛鎮想再次烹煮他的妻子,她的妻子震驚地逃跑了。她向縣令報告,縣令派人逮捕了薛鎮,查明真相後用棍子打死了他。與此同時,薛鎮在嶺南的陳元光很暴力。有壹次他設宴招待客人,壹個男仆出來敬酒。陳元光勃然大怒,命令衛兵立即把他拉出來殺掉,然後把他的肉煮熟,端給客人們提前品嘗。客人不知道是人肉,邊吃邊說很好吃。後來他們舉起手來才知道是在吃人肉,都覺得惡心,把剛吃的肉全吐出來了。當時的石州刺史獨孤莊喜歡吃人肉。當他生病時,他不想吃東西。他只回憶說平時吃過的人肉很好吃。這時,他手下有人死了,叫人把她肋骨下的肉割下來煮給他吃。元和年間,我們的節日使者張茅經常吃人肉,後來來到朝鮮工作。還有人問他過節吃人肉是真的還是假的。他毫不掩飾地回答:“人肉有腥,值得吃?”嚴陣在戴朝時也有同樣的愛好。李括當潁州太守時,抓了七個賊,前後殺了許多人,吃了他們的肉。李括問他們為什麽要吃人。以李括為首的竊賊承認,他們是被壹個偷槍賊教會的。吃了人肉後,晚上溜進別人家,家裏人會睡著,偷東西的時候不會被發現。五代時,金昌出生在壹個簡樸的屠夫家庭。他是壹名軍官,在薩金戈擔任將軍。他在合陽、鐘吾、武寧鎮擔任我們的大使,特別愛吃人肉。所到之處,都派親信捉民間子弟,蒸之。後漢的蔡王劉欣是壹個極其殘忍的家夥。他在掌管皇軍的時候,如果身邊有人犯罪,他就把老婆孩子抓起來,當著他的面用刀砍,讓罪犯吃親人的肉。被零砍的人被砍頭,手腳分離,血流得到處都是。劉鑫舉起酒杯喝了,讓樂隊奏樂,沒有壹絲憐憫的表情。劉鑫自己雖然不吃人肉,但是和那些吃人的相比,暴虐程度難分伯仲。8?豬r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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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代,食人族並不少見。北宋初年,有壹個叫王繼勛的人,他是我們當時在張德的特使王饒的兒子,也是孝明皇後同父異母的弟弟。因為是親戚,所以被朝廷封了壹個要職。後來因為無法無天橫行被判有罪降職,郁郁寡歡,心理變態。他以切割侍女為樂。開寶三年(970年)復職為官,壹分為二,性情越來越殘忍。他經常強行買下民間的男孩女孩做奴隸,殺了煮了吃。宋太宗的趙桓繼承王位後,他的罪行被揭露,他於977年被罷官。他承認殺害了100多名女傭。他在洛陽被斬首,因為罪行確鑿。仁宗年間,廣元府農的母親阿虎愛吃人肉,每餐都要殺壹個孩子給她吃。我跑嗎?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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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有的例子都只是通過烤、蒸、煮的方式殺人、煮人肉而已。如果用火的話,這些還是有點人性的。更何況在古代,很多人吃的是人的肉或者血,人的大腦,人的內臟,這和動物沒什麽區別,更何況是人的本性。U-0癲癇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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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戰國時期,就發生過這樣的事情。齊國有兩個勇士,壹個住在東方,壹個住在西方,互不相讓。有壹天,他們在匆忙中突然相遇,看誰是真正的勇士。他們壹起去酒店喝酒,壹個人說:“沒有開胃菜就不能喝酒。”於是他拔出刀,割下壹塊肉給對方吃。另壹個也毫不示弱,拔出刀來割自己的肉給對方吃。就這樣,妳切壹塊,我切壹塊,繞著切,不壹會兒兩個人都死了。答?醫藥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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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位勇士是典型的既勇敢又無情的人物。他們只是傷害了自己,這很酷也很毒,但和我們要描述的殘忍是不壹樣的。歷史上確實有壹些人像狼壹樣冷酷無情,把別人活活吃掉。三國時,吳國的將軍高麗喜歡喝酒,殺人喝人血。每天晚上,他在住所附近搶劫路人,殺死他們,喝他們的血吃他們的肉。初唐關震年間,代州太守劉嵐謀反,被斬首。壹個叫邱興公的將軍用手挖出了劉嵐的心臟,生吃了。他想借此表明自己對漢奸的痛恨,博取皇帝的歡心,但唐太宗李世民痛恨他的殘忍,斥責他說:“漢奸該受什麽樣的懲罰?法律有明確規定。妳為什麽要這麽做?”如果生吃賊心是忠孝的表現,那麽劉嵐的心應該給王侯將相,輪到哪個了?”邱無聊的討論了壹番,羞愧的退了出來。相傳古代契丹的東單國王李贊化喜歡喝人血。他經常在女仆的身上刺壹個洞,用嘴在傷口處吸血,就像壹個孩子在吸奶壹樣。北宋大將王領兵出征。獲勝後,他下令設宴,把俘虜的敵兵綁在身邊。他用手強行扯下犯人的耳朵,放進嘴裏,慢慢地舉起酒杯喝了起來。囚犯的臉上滴著血,他痛苦地尖叫著。王完全不理會,和客人有說有笑。就這樣,他吃掉了數百名囚犯的耳朵。顏d顏氏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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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初年,常州人韓雍是率軍平息廣西壯、瑤族叛亂的將軍。有壹次,他和部將在轅門商議軍務時,把幾個俘虜拉過來砍頭,然後把死人的心挖出來,砸開腦袋,取出腦漿,趁熱吃了。部裏會被韓勇的淡定態度嚇到,認真對待。朱由喜,周之子朱□,朱元璋第五子,第五祖,有生吃人的嗜好,愛生吃人的肝、膽、腦汁。每天天黑後,他看到有人經過他住的宮殿,就命令手下把他們引誘到屋裏,殺了給他吃。後來人們都不敢經過他的豪宅。像朱由喜這樣的貴族如此暴戾,手下兇悍的官員和專家吃人,不足為奇。ⅲZ小雨&;承蒙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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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的劉澤清也是壹個活生生吃人的典型。他是弘光時鎮守廬州(今合淝)的壹名連長,平時讀書寫詩。表面上,他看起來很優雅,但實際上,他的氣質極其殘忍。他家有兩只大黑猩猩,被訓練的很簡單。有壹天,劉澤清設宴招待客人,壹只猩猩拿著盛有三升酒的金甌跪下來向客人敬酒。大猩猩看起來很兇猛,客人都嚇得不敢接酒。劉澤清笑著說:“妳怕這只野獸嗎?”他還要求把壹名死去的囚犯拉過來,在宴會廳裏當場殺死。他把自己的大腦和心臟拿出來放在另壹個金甌裏,讓另壹只猩猩抱著。劉澤清吃血淋淋的腦漿,喝亮晶晶的人的腦漿,沒有人看,客人們都嚇壞了。後來劉澤清向清朝投降,清朝擔心他反復無常,找了個借口殺了他。這個吃人的野獸最後都沒有好下場。ヲ?·阿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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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那些相信左翼巫術靠吃人肉治病的案例。如果說我們為了滿足暴虐的欲望,主要表現的是人性遺留下來的獸性的殘忍,那麽吃人肉治病的企圖,除了殘忍之外,表現的就是動物般的無知。從現代科學的角度來看,人肉或人類的某些器官與其他動物沒有根本區別。人體含有大約100種有機物質,這些物質也可以在其他動物身上找到。而且有些動物,如鹿、虎、水獺、麝、甲魚和壹些昆蟲,體內含有微生物、微量元素或可入藥的有機物質,優於人體。所以,即使人體有壹定的營養和醫療價值,也完全可以用其他動物的身體來代替。古代的方士、巫師、左派主張吃人治病,目的是展示其法術的神秘性,制造驚心動魄的恐怖氣氛,使人敬畏而順從。其實他們的做法本質上是迷信的,和祈福驅鬼壹樣害人。他們利用了當時人們的無知,用欺騙的手段來達到獲取金錢的目的。歷代真正有科學意識的名人或名醫,從來不相信吃人能治病,而相信左翼巫術的,多是貪婪、愚蠢、技藝高超的將軍或土豪、打手。他們有足夠的錢滿足煉金術士的私欲,有足夠的權力搶劫被吃掉的人,否則,煉金術士不會給他們提供這個吃人治病的邪惡計劃。` _ n?駱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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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人的傑出代表是隋代的馬樹謀。楊迪開通了汴渠,馬樹謀被任命為汴渠的監工。到達寧陵後,他病倒了,臥床不起,四處求醫。醫生說肥嫩的羊肉壹定要蒸,然後加藥壹起吃。馬書謀叫了些小羊,用杏酪和五味子蒸,取名“酥”。農村來了幾千人獻羊羔,馬樹謀收了,給了優厚的報酬。在寧陵縣的馬霞村,有壹個叫陶郎兒的人,他很富有,但是很暴力。他家祖墳離河很近,挖河的時候怕被挖,就從別人家偷了壹個三四歲的小男孩,殺了,砍了頭和腳,蒸熟了裝進箱子裏給馬書謀。馬叔某吃的就是這種肉,很好吃,和羊肉不壹樣。他非常滿意,命令河流在經過陶佳墓地時繞道而行。陶郎兒兄弟感謝馬書謀的好意,繼續偷蒸孩子送給馬書謀做酬勞。其他人了解到,陶氏兄弟效仿他們,偷走農村兒童以換取獎勵。當時,附近村莊有數百名兒童走失,到處都可以聽到失去孩子的母親的哭喊聲。於是,當地所有有孩子的家庭都專門做了壹個大木櫃,用鐵皮縫起來。晚上孩子們藏在櫃子裏用大鎖鎖著,全家人點著蠟燭值班。天亮打開櫃子,如果孩子還在,全家人壹起慶祝。即便如此,失去孩子的情況仍在繼續發生。後來,馬樹謀作惡多端,楊迪皇帝以“吃人之子,收受他人錢財,發賊盜寶,擅改河勢”為由,懲罰他,並派將領保護他的兒子,把他抓起來處死。與此同時,陶朗兄弟也處決了他。馬樹謀吃人的事在很多書中都有記載,明末阮大鋮的傳奇《牟尼河》中也有這樣的情節。?布朗·u·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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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醫生給馬大爺開的藥方不是人肉。馬大爺因為小家子氣的奉承欺騙而改吃人肉,壹吃就接受不了,以吃人之名載入史冊。古代有很多人直接用方士的藥方,通過吃人肉來治病,其行為比馬書謀還要惡劣。錟+?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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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嘉定寧宗年間,林被任命為西州知府,得了壹場病(絕癥)。壹位醫生告訴他,吃處女的肉可以強健肌肉和骨骼。於是,林派人把本州的青年男女抓來,做成肉幹,稱為“地雞”、“地鴨”。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當地土司檢舉,林被朝廷罷官,但未判死刑,只流放海南。由於南宋政治腐敗,這樣的吃人官沒有受到懲罰。?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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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吃人腦髓可以治病。明朝萬歷年間,被朝廷派往福建的宦官高被閹割。有人告訴他,把處女的大腦和藥物壹起服用,可以讓陰莖重新長出來,恢復性功能。於是,高抓起民間子弟,吸幹腦漿,結果在稅監所的水池裏屍骨無存。(見《宮刑》)清初順治年間,安義縣鹿得了癱瘓(半身不遂)之病。壹個方士自稱是劉海禪的轉世,告訴他吃小孩的腦子可以治病。鹿全心全意相信他的話,高價買下孩子,壹拳打死他們的頭,取出他們的大腦,燉了他們。就這樣,他吃了很多孩子,病情卻沒有好轉。他還請煉丹師幫助他求長生,煉丹師教他生吃腦漿。於是小鹿敲碎了被抓孩子的頭骨,吸了腦汁。然而,鹿終究沒有好起來,不久他就死了。這個例子說明吸人腦髓並不能對治療疾病產生有益的作用。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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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認為人類的胎兒有滋補作用,所以為了強身健體,把胎兒煮了吃。明朝有壹個人叫王官,熱衷於性。他有十多個宮女和嬪妃,她們放縱自己。當宮女和嬪妃懷孕即將臨盆時,皇冠讓她吃藥墮胎。胎兒出生時,王冠將胎兒放入石臼中搗成糊狀,制成藥丸。他還買別人家的孩子做熟肉。後來事情敗露,皇冠被判有罪,year被執行死刑。清朝末年,有人練金剛禪,吃人胎。據說當時揚州東鄉十裏外都是水田。壹天晚上,在田裏草棚裏護綠的農民,看見遠處河邊的土地廟前有壹團火,或大或小,忽明忽暗。他們覺得可疑,就糾集了幾個身強力壯的年輕人,拿著棍子去見他們。我走到他面前,看到壹個和尚坐在地上,身旁拿著壹個放著石頭的鐵鍋,用柴火做飯。當農夫問他在做什麽時,和尚說:“我從南海拜佛回來,路過這裏。我餓了,做了些吃的。”農夫正要離開,其中壹人笑著說:“和尚不是吃素的嗎?為什麽我在這個鍋裏閑著?”他壹邊說著,壹邊開玩笑地打開蓋子,看到裏面煮著兩個胎兒。每個人都很害怕,他們都用棍子打和尚。他受傷倒地,幾次說:“我練金剛禪。我要吃三十六個男胎才能成道。我剛吃了七個,就遇到妳了。都是我的錯。這是我的命運。妳要殺了我,不要再說了。”農民們非常生氣,太多的廚師開槍打死了和尚,並把他的屍體扔進了河裏。這個和尚所練的所謂金剛禪,肯定是屬於左翼巫術的範疇,是可以背著人偷偷摸摸進行的。他的悲慘結局說明了壹個事實,食人無論出於什麽原因都不能被普通大眾所理解,人們隨時都會對這種殘忍的做法表現出強烈的反對。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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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需要說的是通過吃對方的肉來發泄仇恨的現象。這種吃人或者咬人是壹種表達感情的手段,不同於上面所描述的各種以吃人為樂的殘忍行為。據史書記載,南梁時,侯景作亂。戰敗後,被楊坤殺死,屍體被送到建康(今南靖)。人們壹個接壹個地切食物,然後把他的骨頭燒成灰燼。那些遭受等待天氣災難的人把他的骨灰放在酒裏喝了。隋朝,楊玄感造反,煬帝奪法,犯九族之罪,命朝廷以下官員或官吏割其肉吃。唐朝武則天死後,她的寵臣張易之和張昌宗被殺,人們爭相割肉油炸。這塊肉又肥又白,就像豬脂肪壹樣。五代晉朝後,張彥澤被俘,被葉魯德光所殺。市民們砸碎他的頭,挖出他的大腦,割下他的肉,壹起煮。明朝鄭德年間,宦官劉瑾倒臺後被淩遲處死。敵人付錢給劊子手,要他把每壹塊肉都買下來生吃,以此來解除胸中的仇恨。嘉靖年間,王被嚴嵩所殺。後來,嚴嵩的兒子嚴世蕃被判有罪並被斬首。王的兒子王世貞和王世茂收買了劊子手,砍斷了的腿,帶回了家。之後,王氏兄弟相對而坐,把那人腿上的肉全吃了。明朝末年,李自成攻打洛陽,殺了朱,用鹿肉煮他的血,讓部下品嘗,取名“福祿酒”。這些做法,雖然只是為了發泄感情,但不能不說是壹種原始野蠻的報復方式,在今天是不值得采取的。隨著人類文明程度的提高,這種現象會逐漸消失。我是廣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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