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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中醫藥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江西中醫藥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落實教育部“依法治校”的要求,保障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

江西中醫藥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

2022年江西中醫藥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江西中醫藥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落實教育部“依法治校”的要求,保障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

江西中醫藥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

2022年江西中醫藥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江西中醫藥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落實教育部“依法治校”的要求,保障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江西中醫藥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學校創建於1959,是由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高校,上級主管部門為江西省教育廳。

學校名稱:江西中醫藥大學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教育程度:本科

學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梅嶺大道1688號

規則三。學校堅持以中醫為主體,多學科協調發展。招生專業涵蓋醫、理、工、管、經、文、教、藝等學科。擁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具有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和中醫藥專業“5+3”壹體化招生資格。

第四條?通過全國統壹入學考試,取得學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學習期限內,取得規定的學分或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學業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江西中醫藥大學畢業證書。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章?體制

第五條?學校成立了由校長任組長,學校分管相關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和教學學院部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的招生政策,審議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下設辦公室,隸屬於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第六條?招生期間,學校成立了由校紀委相關負責同誌牽頭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根據國家政策,堅持“服務國家改革發展、服務中醫藥事業發展、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辦學宗旨,堅持以就業為導向,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學校建設發展、辦學條件和資源、人才培養質量要求、各地生源情況, 並制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不同專業的招生計劃,由上級審批,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通過。

第八條?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設立招生預約計劃。預留計劃控制在招生計劃總額的1%以內,主要用於調劑外省投檔線生源不平衡,對同分考生進行評分,招收優質生源。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學校實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監督招收”的錄取制度,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和章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條?學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接收學生檔案。

第十壹條?學校同意執行省(直轄市、自治區)關於加分的政策規定。

第十二條?在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誌願未滿的,按規定征集誌願,直至滿;實行順序(梯度)誌願投檔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在第壹誌願未滿的情況下,錄取第二誌願候選人,以此類推,直至滿,未滿者征集誌願。

第十三條高考綜合改革省考生填報本校專業誌願時,需滿足本校相關專業選修科目的要求,選修科目要求以省招辦向社會公布為準。

第十四條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按“學校+專業”投檔的,學校按規定對已入檔考生的檔案進行審核,符合專業要求的予以錄取,不符合的予以退檔。未錄滿的專業按規定招錄。誌願者;如果按照“學校+專業組”投檔,學校會按照規定審核入檔考生的檔案,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隊,不考慮專業水平差異。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錄取,在前壹考生錄取後錄取下壹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相同分數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專業誌願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不跨組調劑;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或不符合錄取條件的,予以辭退。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按當地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在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誌願”的原則為已入檔考生分配專業。學校會將所有進入檔案的考生從高到低進行排隊,不考慮專業級差。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依次錄取。前壹個考生錄取後,再錄取下壹個考生。當專業誌願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考生分數由高分到低分調劑到不完整的專業;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或不符合錄取條件的,予以辭退。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按當地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英語是學校各專業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程,外語為非英語的考生必須認真填寫。

第十七條學校不限制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要求加試。

第十八條相關類別專業招生。

(1)音樂學(音樂療法)。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原籍地省級招生部門組織的藝術音樂學聯考成績應達到原籍地指定的藝術音樂學專業普通本科批次(或相應批次)合格分數線。根據各省的綜合成績,學校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直至滿分。在按專業分數線投檔的省份,學校按專業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學生。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成績相同的,按文史(理工科)規定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此類考生被錄取後,不會離職或轉專業。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按當地政策執行。

(2)中醫(國家免費醫學生)。江西省理工科農村地區考生限報考。錄取批次提前,錄取辦法按照江西省錄取規定執行。考生被錄取後,在取得學校錄取通知書前,須與培養學校和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並承諾畢業後在相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6年。這類考生錄取後不退學,錄取後的學費和住宿費由省財政承擔。

(3)運動康復。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原籍地省級招生部門組織的體育統考專業成績應達到原籍地指定批次(或相應批次)體育本科合格分數線。根據綜合成績,學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學生,直到錄滿為止。如果按照妳的專業成績投檔,學校會按照妳的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妳。分數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文化成績相同的,按文史(理工科)規定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此類考生被錄取後,不會離職或轉專業。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按當地政策執行。

(4)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本專業部分課程由外教授課,使用英文教材,只允許語言為英語的考生報考外語考試。錄取時要求高考英語科目成績原則上不低於90分。

(五)內地西藏(新疆)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生和高級中學招生計劃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學校錄取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關於取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執行。學校對已入檔考生的高考體檢表進行嚴格審核。學校所有醫學、藥學類專業、應用心理學、生物醫學工程等專業不得錄取色盲、弱等不能準確識別顏色類型的考生。有嚴重視力、聽力障礙或斜視、嗅覺遲鈍、口吃的考生,不宜填報醫學類專業。

第二十條?每批次錄取結束後,學校將按規定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學校官網查詢。學校會將學校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通過快遞郵寄給被錄取的考生。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壹條?學校嚴格按照江西省發改委、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教育廳批準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各專業學生收取的學費和住宿費如下:

(壹)中醫、中藥學(5+3)、中醫養生、預防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中醫骨傷科、針灸推拿學、康復治療學、護理學、藥學、中藥學、藥物制劑、中藥資源與開發、醫學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生物醫學工程、醫學影像技術、運動康復、醫學檢驗技術等專業。

(2)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費4940元/年,住宿費600 ~ 1000元/年(根據住宿條件確定);

(3)保險、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健康服務與管理、英語、應用心理學等專業學費4660元/年,住宿費600 ~ 1000元/年(根據住宿條件確定);

(4)音樂學(音樂治療)學費9600元/年,住宿費600 ~ 1000元/年(根據住宿條件確定);

(五)中醫(國家免費醫學生)免學費和住宿費;

(6)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學費14000元/年?住宿費600 ~ 1000元/年(根據住宿條件確定)。

第六章?獎學金和援助措施

第二十二條?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徐守仁中醫藥獎學金、怡和獎學金、中潤醫藥獎學金等多種形式的獎學金,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學校全面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四位壹體”的資助體系。經濟困難的學生暫時無法提高學費,可以申請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入學。入學後,學校會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並根據經濟困難程度給予相應的資助。

第七章?監督和投訴

第二十三條?學校接受社會各界、各級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和考生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未被學校錄取或對錄取結果有疑問的考生可直接撥打招生服務電話。如招生工作人員回答後仍認為存在不合理現象,可向各級招生部門或學校官網公布的學校招生監督小組申訴。學校將根據《江西中醫藥大學考生投訴處理辦法》及時處理考生投訴。

第八章?補充條款

第二十五條?根據國家招生規定,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到校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原因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復查(包括體檢復查)。復試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復試不合格者,由學校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錄取資格。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七條?學校沒有也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冒充江西中醫藥大學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招生電話:0791-87119528,87119529,學校官網是。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適用於本校本科專業的招生。內容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有抵觸的,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章程內容由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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