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年人應該能夠通過提供收入、家庭和社會支持以及自助,享受充足的食物、水、住房、衣物和保健。
2。老年人應該有工作機會或其他創收機會。
3。老年人應該能夠參與決定何時退休。
老年人應該能夠參加適當的教育和培訓。
5。老年人應該能夠生活在適合個人選擇和能力改變的安全環境中。
6。老年人應該能夠盡可能長時間地住在家裏。
(2)參與
1。老年人應始終融入社會,積極參與制定和執行直接影響其福祉的政策,並將他們的知識和技能傳給後代。
2。老年人應該能夠尋找機會為社會服務,擔任與他們的興趣和能力相稱的誌願者職務。
3。老年人應該能夠為老年人組織體育運動或協會。
(3)護理
1。根據社會文化價值體系,老年人應該得到家庭和社區的照顧和保護。
2。老年人應享受醫療保健服務,幫助他們保持或恢復最佳的身體、智力和情緒水平,預防或延緩疾病的發生。
3。老年人應該享受各種社會和法律服務,提高自主性,得到更好的保護和照顧。
4。當老年人生活在任何住所、養老院或治療中心時,他們應該能夠享受人權和基本自由,包括充分尊重他們的尊嚴、信仰、需求和隱私,尊重他們照顧自己和選擇生活質量的權利。
自我充實
1。老年人應該能夠尋求機會來充分發揮他們的潛力。
2。老年人應該能夠享受社會教育、文化、精神和娛樂資源。
(5)尊嚴
1。老年人的生活應該有尊嚴和保障,不受剝削和身心傷害。
2。無論年齡、性別、種族或民族背景、殘疾或其他狀況如何,老年人都應受到公平對待,無論他們的經濟貢獻如何,都應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