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營業執照需要提交的材料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件);
3.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復印件;租用他人房屋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舉辦者、經政府批準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和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將軍用房產用作住宅的,應當提交軍用房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房屋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如果是城鎮房屋,還應當提交登記附表——居住(經營場所)登記表和當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房屋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非市區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4.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食品經營項目的,應當提交轄區工商所出具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
5.個體工商戶預先核準通知書(沒有名稱或者經營範圍不涉及前置許可事項的,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預先核準申請書》);
6.委托代理人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辦理
操作程序
(1)應用
申請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在受理窗口提交下列相關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已設立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新設立的企業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新設立的個體工商戶提交《個體工商戶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個體工商戶未申請字號名稱的可免)。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1)提交自有物業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2)提交租賃房屋的租賃協議、出租人房屋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三)申請人應當在經營場所平面圖上用紅筆勾勒出“從事食品流通經營和儲存的場所”。
(4)填寫經營場所的位置,並註明門牌號和房間號。如果沒有門牌號或房間號,參考要清楚。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明;
(1)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提交負責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國人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國人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
適合食品經營的經營設備和工具清單;
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的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文件;經營設施的空間布局(應註明設備設施的用途、面積、位置,對於散裝食品,布局應體現單獨的銷售區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應和銷售流程等。
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文本;
(1)許可項目需要現場檢查的食品經營企業和食品經營者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出查驗記錄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儲運制度、冷鏈銷售制度等。,並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從事食品批發的經營者還應當有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二)不需要現場檢查的食品經營者,可以結合上述制度,按照相關要求制定。
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條件
(壹)有與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獨立於住所的固定經營場所;
(三)符合當地煙草制品零售網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縣級地方煙草專賣局將在辦證場所公示辦證要求,申請人可根據地方煙草專賣局公布的標準衡量是否具備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條件。
二、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需提交的材料。
(壹)新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申請表;
(二)個體工商戶、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租賃協議;
(四)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辦證程序
1,應用
可以直接到當地縣級煙草專賣局報名大廳報名,有條件的地方也可以網上報名。
2.接受
在受理過程中,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縣級煙草專賣局應當受理申請,並將加蓋專用印章的《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請人;不予受理的,由煙草專賣局負責向申請人送達加蓋專用印章的《行政許可不予受理通知書》。
3.現場驗證
煙草專賣局受理申請後,將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到經營場所核查申請內容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並結合當地煙草制品零售網點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結果。
4.審查和批準
煙草專賣局審核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以及當地煙草制品零售網點的合理布局,對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提出是否辦理的意見,報審批人審批。
5.決定
壹般情況下,煙草專賣局會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決定。準予許可的,煙草專賣局應當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並在十日內將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送達申請人。不予許可的,還將向申請人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