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過於勞累、緊張、饑餓的人不宜針灸;年老體弱者應盡量取臥位,少選適宜穴位,輕用方法。
其次,孕婦不宜針刺過猛,腹部、腰骶部及能引起子宮收縮的穴位,如合谷、三陰交、昆侖、尹稚等處禁止針刺。
第三,孩子壹般不會因為不配合而留針。禁止在嬰兒的囟門、風府穴和肚門穴紮針。
四、出血性疾病患者,或經常自發出血,受傷後難以止血者,不宜針刺。
第五,皮膚感染、潰瘍、疤痕、腫瘤不宜針灸。
第六,對胃潰瘍、腸粘連、腸梗阻患者的眼區、胸背部、腎區、腹部、尿瀦留患者的恥骨聯合等部位,應掌握針刺的深度和角度,禁止直接針刺,以防誤傷重要器官。
第七,針灸確實對壹些疾病有極好的療效,但不是萬能的,尤其是對壹些急重癥。應根據情況及時采取綜合治療,可以更有利於患者,充分發揮針灸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