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符合教師資格的身體要求;
5.持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幼兒園崗位應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應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98年3月1980日至10日之間出生);
7.符合申請該職位所需的所有條件。
特別說明: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近三年內在人事考試中被查出有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禁止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考生不得應聘,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2)惠安縣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含試用期)不得報考;③惠安縣外來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方可申請。凡弄虛作假或惡意報考的,壹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如果不是本地戶口,要看職位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