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報精神,復工後,為進壹步阻斷疫情擴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各單位要在餐飲環節開展全面自查,嚴格執行禁令,禁止經營、存放野生動物或野生動物產品,禁止收購、飼養、現場宰殺活畜禽;嚴禁采購和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牲畜和動物肉及肉制品。
通知指出,要盯緊用餐環節,所有餐飲服務提供者和單位食堂在疫情防控辦未通知前,不得提供餐食;學校、企事業單位等集體食堂,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將采取單獨供餐制度供餐,避免交叉感染;飯都散了,避免人聚;采取分散就餐,搭建在空曠的廠房、操場、通道或宿舍、辦公室等場所就餐;吃飯時在最後壹刻摘下口罩,吃完飯馬上戴上,吃飯時不要交流,避免飛沫傳播。做好安全配送。向學校、企事業單位送餐的集體用餐單位和中央廚房壹律使用盒飯,不允許桶餐配送、現場分餐的供餐模式。
《通知》還對加強網上供餐進行了詳細規定,要求加強送餐人員崗前健康檢查,送餐人員應當保持配送容器清潔衛生,每天早晚至少兩次對配送箱和車輛進行消毒;送餐應當配備壹次性食品安全封條。沒有壹次性食品安全印章的,送餐人員不得取餐,訂餐顧客可以拒絕或者投訴;鼓勵實行“非接觸式”交接配送,避免送餐人員與消費者直接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