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保健與健康促進法》第七十八條,國家采取措施減少吸煙對公民健康的危害。控制公共場所吸煙,加強監管執法。煙草制品的包裝上應當印有說明吸煙危害的警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