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案件分類如下:
受害人劉因車禍留下了後遺癥。後來他很重視養生,於是在網上通過別人介紹認識了熊。熊首先為劉提供了免費條件。經過調理,劉覺得自己的身體變得很放松,於是主動給熊壹些錢,說想拜他為師。因為熊曾說自己能通靈,是觀音菩薩的父親。
2021年4月,劉成功拜熊為師,轉賬31萬元給對方。熊答應用這筆錢給劉療養身體,後來又給他轉了1.5萬,用於支付收毒。之後,熊某會以各種理由要求劉某轉賬。劉某的妻子知道後,覺得熊某是騙子,便報了案。劉經過計算,分70萬到80萬給熊。熊被捕後,他希望他的律師保釋自己。
發現熊某根本沒有行醫資格證,父母也沒當過醫生,家人只知道壹些當地治療胃痛的方法。熊成年後離開家鄉,自學推拿按摩,有時也給家人治病。
在給劉治療的過程中,她發現他家有人長了腫瘤,於是熊說可以通過壹些藥物來調節。當時熊某借款654.38+0.5萬,劉某得知後當場轉給對方。劉願意把錢轉過去,主要是相信對方的能力,完全不知道對方用的方法都是土方。現在唯壹的問題是310000的老師費是否可以認定為詐騙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