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處作為市委、市政府的直屬機構,負責制定接待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接待處的主要職責包括安排重要會議和來賓的接待,聯系區接待部門完成重大接待任務,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接待處的級別通常與所在城市的行政級別有關。比如直轄市市委接待處是正廳級,副省級市委接待處是副廳級,地級市委接待處是正廳級,縣級市接待處是正廳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