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回公司填。既然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協議需要股東和法人簽字,那就要帶回來填寫。
3.所有表格填寫完畢後,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公章、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到工商局辦理排位變更。零錢後有收據。最後拿著收據去辦新的營業執照。
4.取回新營業執照後,攜帶新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以防萬壹)、國稅原件、公章到國稅備案。壹般這是比較簡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
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的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其他需要股東大會規定的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