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互聯網的視頻文件、音頻文件、電子出版物、圖片、文章、短信等電子信息,移動通信終端以及專門描述性行為或者明確宣揚色情的聲訊臺的語音信息。
關於人體生理和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含有色情內容的具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
擴展數據
傳播淫穢物品罪是指傳播淫穢的圖書、期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擾亂國家對淫穢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須依法堅決打擊。
本罪的客體是國家淫穢物品管理制度。在社會上傳播淫穢物品,會對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特別是青少年,還容易誘發違法犯罪活動。
依法打擊在社會上傳播淫穢物品犯罪,對於維護社會秩序、凈化社會空氣、保護人民身心健康、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本罪的客體包括印有淫穢文字、圖案的各種淫穢書刊、報紙、圖片、影片、錄像帶、錄音帶、淫穢玩具、娛樂用品、生活用品等各種淫穢物品。
傳播方式可以是直接傳播赤裸裸的淫穢物品,也可以是改頭換面,在藝術作品中故意加入淫穢情節,或者在小說中故意加入淫穢描寫。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傳播淫穢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