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224-263),蜀野人,漢族,羅縣(今安徽濉溪)人。嵇康在官末與阮籍等竹林名士壹起倡導玄學新風,主張“順其自然以理更名教”、“審貴卑而明事”(釋私),成為“竹林七賢”的精神領袖之壹。
軼事典故
嵇康回歸自然,超脫於物,不受世俗束縛,重視友情。嵇康喜歡趁熱打鐵。鐵鋪在後花園壹棵枝葉茂密的柳樹下。他引來壹股山泉,圍著柳樹建了壹個小遊泳池。打鐵打累了,他跳進池子裏泡了壹會兒。
我遇到的人要麽誇他“動作颯颯爽口”,要麽誇他“松松垮垮如散風,清高誘人”。他打鐵趁熱,表現出“遠離人群”和對世界的蔑視,這是他精神特質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