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相信這個謠言,所有名人代言的保健品都必須符合廣告法的規定。
《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代言人應當根據事實,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在廣告中對商品和服務作出推薦、證明,不得對其未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作出推薦、證明。這壹規定加重了廣告代言人的責任。壹旦出現虛假廣告訴訟,廣告代言人必須證明自己使用了商品或者接受了服務。如果他拿不出證據,那麽廣告代言人就要承擔虛假廣告的法律責任。
李湘可以背書,但人們也要考慮這種連帶法律責任。這種腳貼本來就不靠譜。項冒這個險嗎?最多賣了我壹張照片的肖像權,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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