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女老板曹在2015認識了張。離異的曹帶著兩個孩子,在附近的鎮上開了壹家化妝品店。張也結婚了,有兩個孩子。張總是向曹求婚,但曹不願意。期間兩人多次發生矛盾。張某在案發前半個月才離婚,所以曹的父親也多次報案。
張有殺人的動機。他曾經公開告訴他的朋友,他要殺了曹,然後投降。更不可思議的是,張壹直覺得曹虧欠他,對他不公平。他經常去曹的化妝品店鬧事。據曹的叔叔說,張其實是個混混,喜歡賭博。他在外面欠了壹屁股債。在別人討債的時候,張找曹要錢還債。
案發地點距離派出所只有10米。兇手囂張跋扈,完全不怕法律制裁,竟然連刺被害人23刀,極其殘忍,給曹的子女留下了嚴重的陰影。這也提醒我們在生活中不要和那些混混有太多的接觸,否則最終還是會生氣。我們交的朋友應該是有見識的,互相理解的,而不是傲慢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