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女生本來想拍壹張19.9元的特供照,但是因為各種消費套路,最後花了兩萬多。是因為兩個女生離店後覺得無法承受,才聯系影樓要求刪除照片,降低成本。但被對方以合同已簽,照片由廠家觸發為由拒絕。最後這個事情被消保委介入,最後起訴到法院解除合同。終審判決為雙方簽訂了1100元的定金協議,兩筆24000元的合同依法解除。同時,工作室還需要返還兩個女孩18600元。其實這件事本身就是壹個套路持久點。9元只是壹個帶妳進店的小孩。妳進去之後,加價的戲碼就開始了。而且要拍廣告樣片裏的效果,還需要加錢買各種道具或者化妝品。
店鋪確實是誘惑消費的,因為想拍出好看的照片,不付錢根本不會開拍,而且拍了之後不多選幾張,就會被圍攻,被勸退,有些人還不起錢就鼓勵貸款。而且壹般被騙的人基本都是沒有太多社會經驗的年輕人,臉皮比較薄,很難拒絕店家員工的熱情。其實生活中會有很多這樣的消費陷阱。其實他們的套路都很相似,就是用超常規的特價吸引顧客,然後在顧客進店後再誘惑各種不合理的高消費。
當我們在生活中遇到這樣的消費陷阱,壹定要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畢竟我們每個人賺錢都不容易,要提高警惕,懂得運用法律手段。畢竟,我們的個人權利是可以得到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