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認為,春分前後,由於氣候原因,身體機能失衡,即需要註意陰陽調和,所以不適合同房,但由於缺乏科學依據,現代人並不註重這壹點。
這種說法的由來
蟄是雷搖的時候,然後春分也是小動物出來活動的時候。雨多了,雷也不會馬上停。古人認為此時男女不宜同房,因為打雷會對情侶產生負面影響。所以《齊姚敏書雜說三十》說:春分,雷乃聲,先預留五日,外寢。孫氏的註解:那些不放棄的人會讓孩子毫無準備。意思是夫妻這幾天要分房睡,前後五天,犯了忌諱,生孩子就不健康了。事實上,這些記錄反映了先民對自然的敬畏。那時候的醫學還沒有今天這麽先進,大部分來自於未知。現在我們都知道,春分對未來的孩子沒有特別的影響。
還有哪些日子不能做室友?
按照傳統的觀點,立春、長夏、立秋、立冬、大寒、大水、春分、秋分、夏季至日、冬季至日是不允許同房的,據說是很虛寒的。並進壹步提出三虛六忌,即有三天不能性生活。“三虛”指的是年虛、月虛、日虛。本質是四季養生要遵循節氣和天地變化規律。年虧包括冬季的至日和夏季的至日,月虧是指上弦月的前幾天,下弦月的最後幾天以及看不到月亮的日子。太陽虧虛是日食或月食發生的日期,也就是說在這樣的日子裏不應該有房事。現在的人不用嚴格遵守,了解壹下這些情況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