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據《MLM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的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
(壹)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並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為基礎計算並向被發展人員支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謀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要求被發展人員繳納費用或者變更費用,以取得加入資格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關系,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並支付線上報酬,謀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