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即信托委托,是指委托人基於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利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意願,為受益人(本人或第三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信托是壹種理財方式,是壹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是壹種法律行為。它也是壹個金融體系,與銀行、保險、證券壹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
例如
土豪老張有個兒子,兒子無能無知。老張擔心自己有壹天早走了,兒子管不了太多錢。於是老張找到合作多年的理財人小王,將自己的財產委托給他管理,讓兒子以後有個保障。簡單來說,這是壹種信任。
信托的種類很多,根據信托活動的形式、法律法規的適用範圍、具體的業務屬性,可以分為三個業務板塊:資金信托(資金融通信托、資金配置信托服務信托(證券投資運作信托、資產證券化信托、家族信托)、其他服務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七種業務類型的投資者在購買信托時必須滿足壹定的要求。
他們年收入30萬以上,提供收入證明。2.認購信托計劃時,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之和應超過654.38+0萬元,並能提供財產證明。3.任壹信托計劃的投資金額不得低於654.3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