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禽養殖場規模標準:
500頭以上豬(含500頭)、10000只母雞(含10000只)、50000只肉雞(含50000只)、200頭奶牛(含200頭)、200頭肉牛(含200頭)其他品種可根據生產特點和豬當量折算。
擴展數據:
1,養殖場環境控制建議。
2、大力推廣高效環保添加劑,如有機微量元素的應用。
3、提高畜牧業的科技含量,采用更加科學的飼料配制技術和飼養管理技術。
4.不斷完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加強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貫徹和執行。
5、提高畜牧業從業人員的環保意識,增強環保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6.加強宏觀調控,防止盲目上馬和重復建設。
漯河市畜牧局-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於調整畜禽養殖場規模標準的通知
百度百科-規模農場